PICKUP沒想到你換了帳號重新復出演藝圈!而且還信誓旦旦要做鹹蛋超人"慘"奸鋤惡我幫你拍了一張,拿去用吧!上星期週五8/27下午1800左右,中山高64K,連續6~7次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綁著馬尾的中年男,本來火大想要殺去玩死它..........被老婆大人制止了交給你了PICK UPPS.你來桃園不要拍我,若開S350L出門,車內一定坐滿,你想討皮肉就拍吧!我擺明不爽你!
這張照片的申訴駁回人家只是開車比較靠右邊連車道線都沒跨越就算跨越了車道也可能是你的拍照時間正好拍在方向燈閃爍的間隔之中因此此為無效的照片要拍違規相片不是快門按下就好, 必須得要拍下明確的證據闖紅燈就一定要拍到紅燈禁行機車就一定得要拍下禁行機車幾個字紅線停車得要拍到紅線跟駕駛座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