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1月18日時間:下午22時55分車號:2x15-DK車型:TOYOTA CAMRY地點:台北市承德路六段往承德路七段北投方向事由:沿路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差點與該車擦撞,還被其他車輛按喇叭依然故我。處理結果:警方認定此違規事實,已開單告發了,影片下架...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ettvyang65 wrote:你應該是剛安裝好行車紀錄吧?我只看到你為了錄影,也跟著蛇行改天會不會在別人的影片檔裡看到兩台白目車在北市承德路飆車?...(恕刪) 同意您的看法,感覺像是剛拍到獵物喜孜孜的放到網路上來供大家批判!
這樣的行車習慣大多會開車的都有過經驗說實在話影片裡並沒有拍到對方跟你擦撞的証據只單方面看你在說而已而且對方不依交通法規沿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被抓到是他的事你何必跟在他後面你為了追他自己也犯了沿路變換車道這行為跟對方一模一樣 po這篇文真的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