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號下午 我行經小巷子 如下圖
│ │
│ │
│ │
│車頭──── ←我車
│ ────
│ │
│ │
│ │
│ │
對方
(單行道方向由上往下)
圖示車頭位置 為我要左轉時對方騎車於路中間 當時他車速很快
我車頭剛打方向盤他就直接撞上 當時又天雨路滑 他根本沒煞車
之後我回原廠估價 前板金 水箱罩 右大燈總成 全報價為12000
由於我的貨車 是做市場天天都要使用 所以今天1/19號進場維修
大概要三天 對方女騎士80年次 所以和解必須由他父母出面
1/17第一次和解 我要求42000 包含我的車在車貸 維修三天1800
跟市場租金 與我跟女友薪水 (我的車真的要修三天)
但對方很沒誠意 連原廠報價他都說太貴 所以這幾天 我們雙方
都沒連絡 家人是說 修車錢賠一賠就好 但我是覺得她們態度太差
所以才要求賠償其他部分 所以想請教 這樣上法院訴訟
我要求的部分是否可以提出 修車我今天已經在原廠修了
對方父母是晚上開小吃店 都推說三點過後沒空
我跟女友是跑早晚 傳統市場 他一直叫我 要和解 要三點以前
所以隔天早上 我們提早收攤 估完價錢馬上約一點半 調解
(我提早收攤 少賺很多了) 但對方剛開始說 要就改天
問題是 我已經配合你時間 你卻在那推託
另外 我貨車擋風玻璃下方版金比較高 他母親卻問我
他女兒騎車 怎可能撞到那麼高 .... (事實就是這樣)
另外他女兒還說 不知道那條是單行道 從路口禁止進入的告示牌
到跟我碰撞 最起碼有50公尺遠 他還說他在找車位????
他當時騎路中央 車速起碼40以上
我實在不想和解 因為對方連電話都不主動打來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