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這樣停你很驚訝嗎?上次的小鴨各位看過吧!警察來,完全不能動他,他只能CO車主來移車而已其它什麼都不能做等了2個小時車主才來,女的嗎?你猜對了!因為這不是既定巷道(奇怪,都畫一個停了還有一條停止線,為什麼還不能算一條路),紅黃線都在車後方,巷道口馬路上不能劃紅黃線,只能劃斑馬線但是停車的地方沒有斑馬線,沒有紅黃線所以這台車算沒有違規警察無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 條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四、道路交通標誌前不得臨時停車。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一公尺,在單行道左側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所以是距離交岔路口(路口轉彎處)十公尺以上決對可拖,管它有無紅線,只是看員警是否要拖否,或該員警對法條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