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欲請教自身車禍的事件,
煩請各位大大給小弟建議!
感謝各位!

小弟4/4發生車禍,
騎乘機車於鬧區,
時速約50上下,
過一小轉彎時,
突然在同一車道有一部機車欲橫越馬路,
(以下以”乙機車”稱乎此車,並且此地畫有雙黃線。)
此時乙機車已佔車道約2/3,
小弟長按喇叭警示,
乙車卻前進一小段又停下,
無倒車之意,
此時小弟緊急煞車卻倒地打滑。

請問各位大大,
肇事責任該如何歸屬?
又小弟在製作筆錄時該注意哪些?
求償的話又該注意哪些?

煩請各位大大指導小弟!
萬分感謝!
文章關鍵字
沒有碰撞的話~只能提出證明是他造成你摔車的,並要求賠償!
行車攝影機、路口監視器,只有這兩樣東西能100%幫你.

喇叭至少要改個蝸牛的才比較有人會理你,不然小綿羊在那邊叫,叫到燒掉都不會有人理你的
我是嘎嘎 wrote:
沒有碰撞的話~只能提...(恕刪)


對方告訴警察我倒地後有碰到他的車一點點。
另外我還有目擊證人。

子彈打中毛 wrote:
行車攝影機、路口監視...(恕刪)


新勁戰的喇叭真的很棉羊,
一點警告的意味都沒有!

目擊證人應該有幫助吧!

pmofll wrote:
目擊證人應該有幫助吧!...(恕刪)


有用,只是你不是每一次都可以找到目擊證人,就算找得到,將來如果需要傳喚目擊證人出庭,他會來嗎?
子彈打中毛 wrote:
有用,只是你不是每一...(恕刪)


目擊證人剛好是我女朋友的三嬸嬸…
大大您看剛好這麼巧她在那邊買東西!
我還是她扶起來的!

pmofll wrote:
騎乘機車於鬧區,
時速約50上下,
過一小轉彎時,
突然在同一車道有一部機車欲橫越馬路,
(以下以”乙機車”稱乎此車,並且此地畫有雙黃線。)
此時乙機車已佔車道約2/3,
小弟長按喇叭警示,
乙車卻前進一小段又停下,
無倒車之意,
此時小弟緊急煞車卻倒地打滑。


我覺得這個最好去申請鑑定
不過我覺得這個鑑定結果可能對你很不利
因為對方未遵守標線規則是一碼事, 摔車是一碼事, 除非這兩者間有必然關係
如果早就看到對方跨越道路但你沒減速, 直到快接近時緊急煞車而摔車
那很有可能鑑定出來之肇事主因是操作不當,對方跨越雙黃線迴轉,搞不好只會是最低的那個等級
甚至開罰單而已

但還是建議去申請鑑定,如果路上有監視器, 請承辦員警調出來吧
鑑定結果出來比較好談, 要不然雙方都沒共識
豬年...豬頭啊... wrote:
我覺得這個最好去申請...(恕刪)


大大您好,
這樣的情形下,
小弟算是直行車,
對方算是違規橫越馬路,
會急煞也是為了不碰撞上對方,
這樣主因不算是對方嗎?

聽到您的說法小弟整個人都冷了一半……
非常感謝您喲!
謝謝!

pmofll wrote:
小弟算是直行車,
對方算是違規橫越馬路,
會急煞也是為了不碰撞上對方,
這樣主因不算是對方嗎?


這個需要第三方(鑑定)來判斷了...
我覺得鑑定委員主要是看兩點:1.距離是否足夠 2.你是否有所作為

如果說發現對方橫越馬路,"反應距離足夠卻不作為(煞車)",直到該車前緊急煞車自己摔倒,那委員應該會把摔車主要責任歸責於你
但如果對方橫越當時你已經"有作為(煞車)但仍無法迴避",該車距離你無足夠距離讓你停車的話,那委員應該會把主要責任歸咎於他

其餘的我覺得多說無益,鑑定委員不會想聽那些事情.
豬年...豬頭啊... wrote:
這個需要第三方(鑑定...(恕刪)


小弟當時是有煞車及按喇叭的。
謝謝大大的分析!
小弟受教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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