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的新聞:倒映綠光戳破謊言 大學生少賠643萬大意是魚販闖紅燈,向綠燈車主求償716萬,結果法官判後者「只要」負擔兩成的損失,而綠燈車主在之前已被刑事庭判了過失致人重傷。以後大家開車還是小心點,就算是超速了也要辯說沒超速來自保(你看自己闖紅燈的都可以賴對方闖紅燈了),不然碰上這種厚臉皮的,還得賠給他73萬。
那魚販有要向大學生賠償多少,然後才互相抵消嗎?如果沒有,只有大學生單方面要賠魚販73萬的話如果是我就跟魚販打官司打到底了,去做個精神檢查,說我自從車禍後只要看到車子就害怕,不敢上路,導致找不到工作,嚴重影響到生活了然後向魚販求償車體損壞+精神撫慰金+因精神導致無法工作所短少的收入共500萬元,然後因魚販違法事證明確,所以責任佔了8成,須賠償大學生500*0.8=400萬這樣好不好呢?台灣的法官們?
出來跑.總是要還的說不定哪天.魚販開車經過綠燈的路口.換大學生騎機車闖紅燈撞上魚販這下不就換魚販要賠囉.就是有這樣的法官.才會讓人感覺.受傷的最大綠燈輸給闖紅燈.那還要紅綠燈幹什麼也難怪那些小毛頭都把紅綠燈當參考用
Passenger wrote:既然是魚販違規加說謊...(恕刪) 所以我就說台灣的媒體真的有夠爛報導也要報完整如果魚販不用賠錢給大學生那我就覺得奇怪了另外何要沒600多萬阿??就一台車而已阿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