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拜訪客戶的途中
忽然接到老闆的來電~
心想一定沒好事
果然,一接起來老闆就問我開的公司車大牌幾號
最近有沒有跟人發生車禍或怎樣??
聽的我霧煞煞???
晚上回公司,同事直接叫我先不要走,老闆召見
原來下午老闆接到警方的來電
表示民眾報案4/16(六)下午5點30分左右
車號xx-xx27的車輛與他發生車禍後肇事逃逸
因為公司在監理站那沒有留聯絡電話
所以事發當時警方聯絡不到
由於車號xx-xx27這部公司車平常都是我在開的
當天也有上班,於是老闆就叫我跟警方聯絡,以釐清案情
今晚7點左右趕到派出所了解狀況
承辦的員警表示有人報案,就要麻煩我做個筆錄
對方筆錄照片中的案發地點是我常出入的路段
但對方指我的車是藍色的(實際車色是深綠)
說我開的很快,撞到後他有叫我,我停下來後馬上加速逃逸
而對方的車輛說右後照鏡&副駕車門有受損(照片中看不大出來)
受損部位也沒有我的綠漆,也沒有可佐證的路人或監視器畫面
事發當時車上好像2大1小,人也都沒有受傷,車子也沒怎樣
現在除了,案發地點我常經過&大牌號碼一樣外
沒有一點是對他有利的
我筆錄中也表示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請問各位,我還需要理對方嗎??
以及後續的處理
PS:對方民事告我告的成嗎??
6/13更新
日前收到調解委員會的來信,通知6/20(一)早上9點到土城調解委員會報到
請問我該準備些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