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接續看了一些有關"超車道佔用"的文章
也看了很多的回覆
發現很多人普遍認為"超車道是拿來超車用的,老子要超車,你不管開多少就是要讓路"(誇大語氣)
當時,我就有個疑問
1.超車時是否可以超速?
2.如果我以最高速限在開,是否表示我也是一直在超車(因為已經是最高速限,不可能有車比我快),那我開超車道並無不妥
所以我上網查了一下,找到這個法規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證實了我的想法
裡面紅字最後面提到: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不要又提到不賭塞行車這句話...說他堵到你了,都開到最高速限要怎麼堵到你.....超速就違規!違規是沒有權利跟立場來要求別人的!)
至於超車時肯定是不能超速的!
所以~超車道規範的是那些"低於最高速限10公里以下(烏龜車的定義)",還佔用的車子
如果以最高速限行使在超車道的,這是合法的作為
當然~如果遇到救護車,讓路是全民的共識
但是!法律沒規定要我讓一台只會超速還亂閃大燈的非法駕駛!
還有~最高速限規定100,我就開100,你沒權利要求我開110!
dove wrote:
這是超級無敵霹靂月經...(恕刪)
那位何不反過來問他才95是龜速表?
goethe0214 wrote:
重點本來就是在不堵塞...(恕刪)
有說拉,禮讓這些車是全民共識,但是他要閃燈,表示他正在執行公務,就算救護車,沒有閃燈,也是不能車速闖紅燈的,這點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米咖 wrote:
33-2
前項道路內...(恕刪)
文中也提到了,這條道路最高速度就是這麼高,都開到最高速度了,要怎麼造成賭塞,蠻想知道的,可否舉一些例子?
Wazzuup wrote:
對阿,重點就在"小型...(恕刪)
為了超車然後下來打人,這是誰的問題?不要本末倒置~ok?我首法的開,打人堵車等手段則是違法!
raytcc wrote:
有嘴講到沒口水了.....(恕刪)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我是在合法之下做我的事,為何扯到全世界以為中心呢?
tom_kaku33 wrote:
台灣人的水準就這麼高...(恕刪)
你知道每個國家法規民情都不同嗎?
fosgate wrote:
每台車的錶速一定會不...(恕刪)
都開100不就整線都很暢通,哪來賭塞的說法......你的想法很奇怪喔!
難道只要你想超車不給你超就是說賭塞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