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很多人對"超車道佔用"有著很奇怪的解釋.....

這幾天接續看了一些有關"超車道佔用"的文章
也看了很多的回覆
發現很多人普遍認為"超車道是拿來超車用的,老子要超車,你不管開多少就是要讓路"(誇大語氣)
當時,我就有個疑問
1.超車時是否可以超速?
2.如果我以最高速限在開,是否表示我也是一直在超車(因為已經是最高速限,不可能有車比我快),那我開超車道並無不妥

所以我上網查了一下,找到這個法規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證實了我的想法

裡面紅字最後面提到: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不要又提到不賭塞行車這句話...說他堵到你了,都開到最高速限要怎麼堵到你.....超速就違規!違規是沒有權利跟立場來要求別人的!)

至於超車時肯定是不能超速的!

所以~超車道規範的是那些"低於最高速限10公里以下(烏龜車的定義)",還佔用的車子
如果以最高速限行使在超車道的,這是合法的作為

當然~如果遇到救護車,讓路是全民的共識
但是!法律沒規定要我讓一台只會超速還亂閃大燈的非法駕駛!

還有~最高速限規定100,我就開100,你沒權利要求我開110!

fonzerd wrote:
還有~最高速限規定100,我就開100,你沒權利要求我開110!


這是超級無敵霹靂月經文了

他會說,你的時速表很快樂,你的表100他的才95

扯不完的啦
重點本來就是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別忘了,很多車輛在高速公路的行車本來就不受限速的限制。下次如果你行車後方是公務車,如救護車、警車等時,看你會不會受罰。畢竟超速與否的執法權責,本來就不在私人。

fonzerd wrote:
這幾天接續看了一些有...(恕刪)

33-2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什麼叫"致堵塞超車道"? 只要擋住後車就是堵塞!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對阿,重點就在"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當自己以"表速"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時,
後面有車對你閃燈按喇叭要求讓路時就表示自己的速度不夠阿,
硬要堵在前面惹火後方車輛用更激烈的手法報復最後兩敗俱傷會比較開心嗎?
有嘴講到沒口水了...
最高速限規定100,你開到99.9都不算達到最高速限,而且100.1就是超速
還是說全世界都要以你的錶為準,地球是繞著你在轉的?


fonzerd wrote:
這幾天接續看了一些有...(恕刪)


台灣人的水準就這麼高了....

去北海道開車,在雙線道的公路
車少的情況下內側車道幾乎是無人佔用
偶爾有車子要抄車,才會開入內側車道
超完車也是立刻切回外線

然後在台灣還會有人大言不慚的說
「我沒超速,所以我可以開在內側車道」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還我ID哥

dove wrote:
這是超級無敵霹靂月經...(恕刪)


每台車的錶速一定會不一樣,若中線車道沒車的狀況下,中線車道不是車道嗎??
為什麼就是要長時間開在內車道,每位駕駛若能有超車後回中線的習慣,路況應該會比較順暢!!
如果中線開100,內線也開100,那不就並排!!內線中線的駕駛都自認沒錯,那不就造成堵車了嗎??
超車道就是拿來超車用的,不是給路隊長龜速巡航的---欠炮文

dove wrote:
這是超級無敵霹靂月經...(恕刪)

那位何不反過來問他才95是龜速表?


goethe0214 wrote:
重點本來就是在不堵塞...(恕刪)

有說拉,禮讓這些車是全民共識,但是他要閃燈,表示他正在執行公務,就算救護車,沒有閃燈,也是不能車速闖紅燈的,這點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米咖 wrote:
33-2
前項道路內...(恕刪)

文中也提到了,這條道路最高速度就是這麼高,都開到最高速度了,要怎麼造成賭塞,蠻想知道的,可否舉一些例子?


Wazzuup wrote:
對阿,重點就在"小型...(恕刪)

為了超車然後下來打人,這是誰的問題?不要本末倒置~ok?我首法的開,打人堵車等手段則是違法!




raytcc wrote:
有嘴講到沒口水了.....(恕刪)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我是在合法之下做我的事,為何扯到全世界以為中心呢?


tom_kaku33 wrote:
台灣人的水準就這麼高...(恕刪)

你知道每個國家法規民情都不同嗎?


fosgate wrote:
每台車的錶速一定會不...(恕刪)

都開100不就整線都很暢通,哪來賭塞的說法......你的想法很奇怪喔!
難道只要你想超車不給你超就是說賭塞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