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立法委員開車撞到人沒有停車檢查被控肇事逃逸,我覺得有點太過了.在台灣路上野貓野狗加上垃圾那麼多,而且路又鋪不平.車子撞到東西也不知是撞到貓狗或者只是輾過路上窟窿or垃圾,不可能每次都停車檢查.所以我覺得應該改成"警察通知"後大方承認就不算肇事逃逸,終究這也是負責任的態度阿.
ace52950 wrote:所以我覺得應該改成"警察通知"後大方承認就不算肇事逃逸,終究這也是負責任的態度阿. 如果警察沒通知?之前有一學生被撞後,兩小時候才被發現,因流血過多致死.假設等警察數月後才找出車主,這時大方承認就可不算肇事逃逸?以後撞人後就等警察來通知就好.
ace52950 wrote:最近一位立法委員開車撞到人沒有停車檢查被控肇事逃逸,我覺得有點太過了.在台灣路上野貓野狗加上垃圾那麼多,而且路又鋪不平.車子撞到東西也不知是撞到貓狗或者只是輾過路上窟窿or垃圾,不可能每次都停車檢查.所以我覺得應該改成"警察通知"後大方承認就不算肇事逃逸,終究這也是負責任的態度阿 這是消毒文嗎?麻煩找一些可以讓人信服的論點好嗎?撞到東西也不知是撞到貓狗或垃圾??==>開車的在睡覺還是喝太多了?撞到東西不可能每次都停車檢查??==>很好奇您開的是什麼車?
ace52950 wrote:車子撞到東西也不知是撞到貓狗或者只是輾過路上窟窿or垃圾,不可能每次都停車檢查(恕刪) 啊是大燈壞了嗎?還是根本就喝茫了???開車會連輾過什麼東西都不知道?眼睛是在看天空有沒有隕石砸下來嗎?
ace52950 wrote:最近一位立法委員開車...(恕刪) 所以你是說,以後撞到任何東西都不用看直接回家,被警察找到算運氣不好,找不到就沒事了,被撞到的算他倒楣,在路上流血至死都沒關係,是這樣的嗎?????
備份一下好了ace52950 wrote:最近一位立法委員開車撞到人沒有停車檢查被控肇事逃逸,我覺得有點太過了.在台灣路上野貓野狗加上垃圾那麼多,而且路又鋪不平.車子撞到東西也不知是撞到貓狗或者只是輾過路上窟窿or垃圾,不可能每次都停車檢查.所以我覺得應該改成"警察通知"後大方承認就不算肇事逃逸,終究這也是負責任的態度阿.
ace52950 wrote:最近一位立法委員開車撞到人沒有停車檢查被控肇事逃逸,我覺得有點太過了.在台灣路上野貓野狗加上垃圾那麼多,而且路又鋪不平.車子撞到東西也不知是撞到貓狗或者只是輾過路上窟窿or垃圾,不可能每次都停車檢查.所以我覺得應該改成"警察通知"後大方承認就不算肇事逃逸,終究這也是負責任的態度阿. 先幫你護貝一下。請問你是該名立委的助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