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2:17分左右在基隆路高架橋由南往北的路上,被一位不開小燈也無煞車燈的騎士給嚇一跳!下敦化南路才注意到車牌也動了手腳,剛看以為是260-C8U!近些看才確定是260-CBU.
下了高架還一路走快車道超車,他可能忘了車牌還是白色...
無小燈也無煞車燈的白牌騎士
無小燈也無煞車燈的白牌騎士

osmi wrote:
昨晚22:17分左右...(恕刪)


不錯呀! 他還知道要排隊下交流道。沒有鑽到最前方...

osmi wrote:
昨晚22:17分左右...(恕刪)


告他啦!
晚上無燈不是找死嗎?
這樣的人好運能持續多久
真是腦殘
人家開的是紅外線燈,用肉眼當然看不到
osmi wrote:

昨晚22:17分左右...(恕刪)

B跟8本來就蠻容易認錯的
在舉發的時候如果不夠清楚會有爭議的
這種改車牌的一堆啦
還有刷白的 髒得要命的 掛娃娃擋的 掛斗笠擋的
我還看過
0改成8
L改成C
1改成L
1改成I
全部無敵
除非警察攔停

昨天開車(晚上八點半)也遇到一台沒開大燈的
在他後面閃他閃下兩下大燈提醒他
後來開到他右前方了
還是沒開
準備拿相機起來拍了
終於開了
為自己省下1200
救了他自己
也救了別人


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
以下罰鍰。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
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osmi wrote:
昨晚22:17分左右...(恕刪)



在晚間車子沒開燈 , 身上有沒有反光的東西 ,
即便自己是正常依規定駕駛但還是撞到他...要賠嗎 ?



osmi wrote:
昨晚22:17分左右...(恕刪)

怎麼感覺他的車牌像是用束帶綁起來的...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cliff020202 wrote:
在晚間車子沒開燈 , 身上有沒有反光的東西 ,
即便自己是正常依規定駕駛但還是撞到他...要賠嗎 ?


,...(恕刪)

要賠

這問題就好像
路邊有一堆紅線違停跟並排違停
你正常依規定開車但撞到違停的車
你要不要賠?

你會說那是因為他違停我才會撞到他阿
沒錯
所以他違停警察會開一張紅單給他
但你撞到他你還是要賠對方的車損

所以這問題一樣
對方沒開燈
你撞到他你還是要賠他
他沒開燈你還要舉證他沒開燈才算喔
然後警察會給他一張沒開燈的罰單
但你後車撞到他前車你還是主因(假設你是後車撞前車)

他沒開燈頂多影響一些肇責比例
本來你100%他0%
變成你90% 他10%

這太不不合理了吧
人家外國不是這樣耶
沒辦法
你住在台灣
路上很多車真的是非常的有趣...

要嘛就是晚上都不開燈完全不怕死

要嘛就是把燈改的爆亮,大燈HID不夠連霧燈也HID照死人

也些機車也會改後方向燈恆亮,不懂那「公媽燈」是什麼作用的??

要說是定位燈也不應該比煞車燈亮而且還是黃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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