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消防員遭撞 立委提案:酒駕最重判15年

詳細內容
終於有立委發聲了!

但刑期似乎蠻怪的!?! 您認為呢?? 提供各位大大的看法吧!!
讓輿論與媒體來督促立委儘快修法立案!

新北市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遭酒駕追撞導致重傷截肢,肇事的陳姓駕駛還在案發現場嗆聲,引發民眾怒火!......
將酒駕情節分級,服用毒品或麻醉藥品駕車者,處1到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1.5萬到15萬元罰金。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死亡等情節重大過失者,孫大千提案,大幅提高刑度,將處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處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時又是法官自由心證,會有不同判決!有的被輕判
...........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為何不比照蓄意殺人或預謀殺人的最低刑期起跳的刑度審判??

殺人罪:一、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重傷罪:一、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嗯~很好
敢作敢當!符合自首條例
緩刑兩年三萬交保! ~"~
raysun wrote:
詳細內容
終於有立委發聲了!

但刑期似乎蠻怪的!?! 您認為呢??

新北市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遭酒駕追撞導致重傷截肢,肇事的陳姓駕駛還在案發現場嗆聲,引發民眾怒火!......
將酒駕情節分級,服用毒品或麻醉藥品駕車者,處1到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1.5萬到15萬元罰金。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死亡等情節重大過失者,孫大千提案,大幅提高刑度,將處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處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時又是法官自由心證,會有不同判決!有的被輕判
...........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為何不比照蓄意殺人或預謀殺人的最低刑期起跳的刑度審判??

殺人罪:一、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重傷罪:一、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恕刪)

到時交保或脫產
加害者又是一條活龍了

修了法那又如何


要治本必須從檢討人道關懷的正當面來做起
開的起雙B的人會恥笑這也未免太小兒科了,以目前國民收入水準,罰金最低至少30萬起算,無上限限制.
至於坐牢也至少8年以上,緩刑易科罰金至少1天1500元起算,才有一點誠意.
會酒後駕車的人是不會怕現在的罰責,要修法就修的像樣點的法.才能嚇阻貪杯的駕駛人.
還有那酒駕落人來咆嘯,不用客氣,一並收押保護管束,再囉嗦依妨礙公務法辦.
至於有民代關說施壓時,立刻請各傳播媒體採訪並大肆報導,由關說之民代共同負責所有賠償責任.
把民代的惡行惡狀公佈,就讓選民有知道的權利.民代自然就不會也不敢再亂來.
別傻了~~

光看這提案內容就知道沒啥用,

選舉快到了,衝衝人氣、搏搏版面,

這也是人之常情阿!!

實際上有多少大官每天喝酒應酬?

自己酒駕被抓到怎麼辦?

誰會笨到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為什麼不是最少15年

這位女消防員被酒駕的撞也不是第一位了...

為何到這次才想到要改法案

難道之前被酒駕害死的人命都不值錢?

台灣啊...

raysun wrote:
詳細內容 終於有立委...(恕刪)


太輕了...
喝了酒本就不該開車,
既然開車就已是視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於不顧了...
forlover26 wrote:
太輕了...
喝了酒本就不該開車,
既然開車就已是視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於不顧了...
...(恕刪)

其實來說咱們蕃薯國…不對 應該是芋仔國…本來就隨便到無法忘我


所以咱們同胞死得人永遠不夠多 錢也永遠賠不夠多
怪事啦?
說要加重酒駕刑罰的是立委。
關說的也是民意代表,怎樣?兩邊都不得罪啊?
要不要也立個法——有關說情節的一律判個五年如何?
罰越重是越好

但怎麼沒看到消防署的人

幫賴文莉打官司

對那個和她截掉腳的人

先凍結財產 再追究刑責

刑事民事一樣一樣來算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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