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法令真令人激賞!大大改善交通安全,尤其是機車騎士的安全考量!
我個人倒是有幾個建議:
1.國道的最高速限能再提高個10公里。
2.國道的交流道於(連)假日時應減少約3成的開放以利流量順暢。
3.一般道路的測速照相應審慎評估,"大量"的設立造成原本通暢的交通因用路人見到而踩塞車造成交通阻塞。
4.闖紅燈的違規照相應增加設立。警力若能機動性的選擇點加入闖紅燈的取締,應將部分金額納入獎金。
5.汽、機車的廢棄排氣管尾端應稍稍有角度的往路面斜下,騎車騎士不至於臉部直接"吹風"。
6.油電混合甚至全電力供給的汽、機車應大幅降低牌照稅以鼓勵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及車商大量生產製造的成本降低,最重要的是空氣品質改善。
7.汽機車路邊隨意停車要加重罰款!尤其是那種"恁爸要停哪就停哪"的那一種!
8.行車紀錄器應評估為汽車必要配備,要是增加不斷電系統能將車熄火後預錄2~3小時更佳(當然越久越好);不僅車禍肇事易釐清且能成為治安改善利器。
9.汽車直接切入對方車道後並將車頭也逆向停放的應加重罰則!
以上小弟淺見,希望各位網友也能提供意見分享吧!
提高罰款是必要的,因國民所得與二十年前已經大不同,個人是建議如下:
1.高速公路違規最低10000元起算,這樣可有嚇阻力,並加強對未依速限行駛車輛加強取締.
2.高速公路任意變換車道,慢速佔用內車道,及車上裝載物品固定不實之違規加重罰款.
3.未依照路況開啟應用車燈,或車燈太亮有妨礙他人之車輛,扣車由監理所檢驗合格放行.
如係改裝者依法開罰並勒令拆除.
4.市區路邊停車費應以累進式計費,提高轉換使用,路外停車費則不變.
5.路邊違規停車應提高罰款,由600元提高至1,800元,並排停車則依所停排數加倍計算.
並可連續處罰,[並排1:1,800元*2=3,600,並2排:1,800*3=5,400元,]
6.闖紅燈,每壹個紅燈罰6000元,闖越多乘越多倍數,如肇事以乘百倍計算.
7.制定獎勵檢舉交通違規件數獎金,依所罰交通罰款5-10%為檢舉者獎金.
8.交通違規當月犯2次以上,罰款依違規次數加倍計算,並上交通講習5天.
9.酒駕克藥者一律吊銷駕照,終生不得重考,罰金20萬起算,因而肇事依蓄意殺人論罪不得緩刑假釋.
重懲重罰嚴厲執法,人人是狗仔隨時檢舉交通違規,只要你敢違規罰金就會讓你日子很難過,有習慣性
不守法之人,就會變成極稀有之動物.
而自我感覺良好,喜愛佔內線車道龜速行駛之人,就會避免上高速公路行駛.以免被取締被檢舉而受罰.
那愛沒事開霧燈,愛改HID打鳥燈的車主也會收斂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