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事故肇事率-內政統計通報100年1-7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跟據 內 政 統 計 通 報一○○年第三十六週 100年1-7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A1肇事主因車種=汽車

小客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自用小客車+營業小客車(274+18)
=292
小貨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
108
大貨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
104
汽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自用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營業小客車+特種車(274+104+108+11+18+2)
=517
機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
517

以上統計數據再分別依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數據,除以七月全國車輛總數可得肇事率
自小客
274/5,730,627
=0.00004781326720444377←單獨列出自小客違規A1肇事率依舊是機車1.440337601862631倍

小客車(自小客+營業小客)
292/5,899,701
=0.00004949403368068992←第五

營業小客車
18/87,323
=0.0002061312598055495←暫居季軍

大客車
11/29,349
=0.0003747998228219019←屈居亞軍

小貨車
108/843,292
=0.0001280695180317138←殿軍

大貨車
104/163,201
=0.0006372509972365365←叫我第一名!得冠軍啦!

特種車
2/50,038
=0.00003996962308645429

汽車(自用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營業小客車+特種車)
517/6985581
=0.00007400959204395454←汽車肇事率怎麼看都只是機車2.153694588895436倍而以啦(真的沒有很高哦?)

機車
517/15,044,808
=0.00003436401448260423

大型重型摩托車(249以上排氣量)100年1~8月,每萬輛肇事率1.635件(100年1~8月總計 5件)
與以上前四名相比
大貨車每萬輛A1肇事 9.880157350654103 件(100年1~7月總計104件)
大客車每萬輛A1肇事 6.350479628329824 件(100年1~7月總計11件)
營業小客車每萬輛A1肇事 3.676428349858113 件(100年1~7月總計18件)
小貨車每萬輛A1肇事 2.135715895508035 件(100年1~7月總計108件)
相去甚遠

小客車 每萬輛僅有A1肇事 0.7753067002307757 件,但100年1~7月總計件數卻達到 292件
再者,大貨車、大客車、小貨車、營業小客車、自小客A1肇事大多為開車撞死人,自車乘員卻僅小傷、無傷,大重機A1都是撞死自己;誰較無良?

何者是道路殺手不言而喻

來個新聞 大卡車衝進嘉藥外超商 2死6傷



特別篇



同家7-11在2010年也被大卡車撞擊




托兒所前接下課 親眼目睹愛女慘死輪下
汽車果然是人間凶器啊!

註-引用之官方資料:1.內 政 統 計 通 報一○○年第三十六週 100年1-7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2.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這是傳說中的沙發嗎?


先佔位,再來看好戲
請問機車部分是否有細分普通重型機車跟大型重型機車的數據呢??
小弟想看看@@ 因為太多媒體的新聞報導都是引用機車綜合數據來抨擊大型重型機車
而非獨立數據

Nardus wrote:
跟據內 政 統 計 ...(恕刪)

喔!然後呢?
哇...車子真是危險,
那你以後就不要開車,,專心騎機車就好了
機車數量1500萬...
汽車數量700萬...
撞死人比例汽車是機車2倍...
對機車族來說有點危險,應該要把這種駕駛永久不能在陸上開車
是否因汽車安全就可以在路上亂開.??

大家要小心開車阿....
罰則不重,那些駕駛都沒在怕的...

這只是要回應
腦殘交通官員以車輛肇事率來不開放機車路權的奇怪理由
要比肇事率絕對不是機車最高
現在就是機車最危險的道路規劃了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不管是何車種,都有不良的駕駛人,要想交通變好,得先把這些不良駕駛人剔除才行,免得繼續危害他人及自己生命財產安全。
樓主算法好像跟原出處不一樣?

二、100年1-7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一)按肇事原因分:
肇事主要原因以汽(機、慢)車駕駛人過失1,068件占95.70%最高
(其中又以酒醉(後)駕駛失控226件、
未注意車前狀態198件、未依規定讓車138件較多),
行人或乘客過失僅41件占3.67%;其結構比與99年同期比較,
以行人或乘客過失增加1.23個百分點較多。

(二)按肇事車種別分:

以機車肇事517件占46.33%最多,

自用小客車274件占24.55%次之,

大貨車104件、小貨車108件合占19.00%居第三;

車種別肇事率以大貨車每萬輛發生6.41件事故最多、

大客車3.77件次之、營業小客車2.06件居第三,

惟與99年同期比較,僅營業小客車增加0.47件最多,其餘車種均為持平或減少。

(三)按肇事時間分:
以18-20時發生113件占10.13%最高,
16-18時112件占10.04%次之,顯示下班(學)通勤時間車流量大,
相對發生交通事故件數亦多;
惟與99年同期比較,
以深夜22-24時增加2.16個百分點及凌晨2-4時增加1.28個百分點較多。

(四)按縣市別分:
100年1-7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件數及死亡人數以高雄市(135件、141人)、
臺南市(114件、117人)、
臺中市(112件、116人)較多;
A1類肇事率以臺東縣每萬輛機動車輛1.25件最高,
宜蘭縣1.08件次之,新竹縣0.91件居第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