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看到的~下雨天還惡意三番兩次阻道油槽車,若是發生後方追撞,後果不堪設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3_h3TZL2yg&feature=related











教訓必須記取 N年前高雄苯乙烯儲罐車高速公路爆炸事件

假設今天角色互換
這樓馬上衝頂+新聞頭條


但是小車惡意踩剎車,大家就有看到直接回上一頁

相信過幾個小時就沉底了

01的網友眼睛是雪亮的




龜車永遠會拿出速限來當藉口
非常惡劣加白目的小客駕駛
白目到居然想螳臂擋車??
如果出事的話絕對不只是當事者兩台車而已!!


willboy121658 wrote:
假設今天角色互換這樓...(恕刪)


大車逼小車一定是錯的.

小車逼大車不一定是錯的.

呆彎郎的觀念就是這樣.

如同小烏龜對上風火輪.

見怪不怪啦!
這做法真的很危險且不智

休旅車是危險駕駛
但大車在第28秒後不知是否有直接硬切車道??
buyd80 wrote:
這做法真的很危險且不智

休旅車是危險駕駛
但大車在第28秒後不知是否有直接硬切車道??

你對照行車紀錄器的時間就知道,
油罐車那次切車道就是閃休旅車第一次逼車的動作。

P.S.右側畫面是顛倒的...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雖然小龜龜惡意擋車不對

但友台你真的沒幹嘛嗎??

不然小龜怎會急著從側邊超過去給你擋車


姑且不管小龜龜怎樣,印象中看過幾次油罐...從外線才走一下中線沒多久
沒點燈的都突然點燈追上來 這應該算是被頒獎吧!!
為了口袋 就..忍忍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84 條
車輛裝載危險物品應遵守左列事項:
一七 行經高速公路時,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裝載危險物品車輛,行駛路線經高速公路時,接受申請之公路監理機關應
依高速公路管理機關認可之路段、時段核發臨時通行證並以副本分送高速
公路管理機關及公路警察機關。
第一項、第二項所稱之危險物品係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之「危險物及
有害物通識規則」規定適用之危害物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毒性化
學物質管理法」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及歸屬於附件二分類表之危險物品

機器腳踏車裝載液化石油氣之淨重未逾六十公斤及罐槽車以外之貨車裝載
危險物品之淨重未逾左列數量者,得不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規定:
一 氣體:五十公斤。
二 液體:一百公斤。
三 固體:二百公斤。
車輛裝載放射性物質及實業用爆炸物除應符合本條規定外,並應符合行政
院原子能委員會所定有關放射性物質運送及經濟部所定有關實業用爆炸物
運送之法令辦理。
危險物品道路運送計畫書及車輛裝載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格式如附件三及
四。
第一項第五款有關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之規定,由交通部另定之。


nippontt wrote:
雖然小龜龜惡意擋車不...(恕刪)


路段是在國到一號北上,湖口休息站的位置,看完影片小弟的猜測如下
1.因為下雨友台行駛時噴起的水花太大後車不爽
2.因為小上坡車速有點慢所以後車不爽
3.因為不讓他超車所以不爽
所以才會有以上的狀況發生,不過看來對方心臟很大喔,下雨天跟30頓以上這樣玩
真的不怕後車煞不住直接連上去喔,真是不怕死的傢伙!!!
反正有行車記錄器,白目小車前方若是無任何狀況,應該是不能這樣子急煞+亂切車道...

如果就這樣給它撞下去..不知道誰需要負起肇事責任哩??

這種白爛駕駛還是直接吊銷駕照,不要再害人了!!!!
事出必有因,這種影片永遠只剪自己有利的,沒什麼意義,
看這個駕駛,開那麼大的車左右切來切去的,之前有什麼
衝突也不讓人意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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