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機車請騎機車優先道 如果被汽車佔滿了機車要騎哪?

http://youtu.be/jAFetyMPNg8

開車的不喜歡機車佔你們的路
卻又整天佔機車的路
機車沒路走只好又去佔汽車的路
影片中更慘 只剩下一條寬不到一公尺的路

結論:到底是機車愛走汽車道
還是被汽車的''逼''上汽車道

這些四輪至上的自我感覺良好駕駛
你們尊重我們騎機車的了嗎!!

既然開車都不尊重騎車的了
騎車的何必尊重你們
文章關鍵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鵝竿將 wrote:
開車的不喜歡機車佔你們的路
卻又整天佔機車的路
機車沒路走只好又去佔汽車的路
影片中更慘 只剩下一條寬不到一公尺的路

你的說法有些奇怪!為啥要分啥機車的、汽車的路?

鵝竿將 wrote:
結論:到底是機車愛走汽車道
還是被汽車的''逼''上汽車道

啥機車道?

鵝竿將 wrote:
http://you...(恕刪)

汽車如果違規,歡迎連絡交通警察取締!
人家強劫你並不代表你也可以強劫其他人! 否則都是同類沒什麼好講各自保重!

鵝竿將 wrote:
汽車道.(恕刪)


什麼是汽車道?@@
我用600D寫日記

鵝竿將 wrote:
http://you...(恕刪)



我看不出來那裡有汽車道跟機車道耶!!請版大開示
就寫機車優先了,汽車還是可以走啊!!
只是車流量比較大而已,看不出影片有什麼問題
很簡單有邊請閃邊,沒邊沒縫請你跟著排隊,依序前進,
順便用行車影像記錄把,那任意強佔機車道超車的汽車車牌錄下,送交警察機關,開單告發.
是他不守交通規定,你與他不同就好,只要違犯交通規則就給他檢舉就對了.
鵝竿將 wrote:
http://you...(恕刪)


先把你那吵死人的排氣管換掉再說吧

其實你也很自我感覺良好
一來 汽機車分道 不是我規定 是政府規定 再爛 還是規定
二來 不是我沒檢舉 檢舉只得來官方式的老套回應 從來沒有任何作為
三來 既然寫機車優先 表示路權是以機車為第一 沒有機車才能使用 影片中機車有少過嗎
四來 機車本來就是享有較高的機動性交通工具 今天不想塞車 你也可以騎機車 全世界都一樣
五來 我排氣管有驗車通過標準 並無高於85分貝 比砂石車小聲很多

剩下我要說的
台灣道路設計已經是將汽車路權放大許多
外面一條十米道 三線汽車 一線汽機車共用 一線機慢車用
汽車享有80%道路使用權 機車才40%
偏偏存的40%
慢車道總是被汽車停車佔據
實際僅存20%

今天來這邊 要的不是什麼
要的是尊重!!!
我不想整天提心吊膽的騎車

第九十八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
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
之指示行駛
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
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
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
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
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
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
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
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
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佔用轉
彎專用車道。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除依第一項
各款規定行駛外,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
指示行駛。

汽車先把外側併排違停堵死.

讓機車無奈的騎上禁行機車道.

再來個內線道汽車無敵.

以及無視後方來車開車門大法.

真是標準的借刀殺人技倆.





這麼遵守法規,那就在違停車輛後面停下,

打110請警察驅離,之後才能繼續前進,

否則就一直等、一直等,怠速超過三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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