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新聞報說行人闖紅燈綠燈行進的車沒讓行人結果車被開闖紅燈罰單?
說就算行人闖紅燈車也要先讓行人走~~

但就算綠燈車沒讓闖紅燈的行人也不該開闖紅燈紅單的吧~~
有人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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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說行人闖紅燈綠燈行進的車沒讓行人結果車被開闖紅燈罰單?
說就算行人闖紅燈車也要先讓行人走~~

但就算綠燈車沒讓闖紅燈的行人也不該開闖紅燈紅單的吧~~
有人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加個標點符號或空一下格好嗎

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說行人闖紅...(恕刪)

不是汽車被開未禮讓行人
而行人被開300元的闖紅燈嗎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在台灣...人命最大!!就算你對!!只要你撞到"人",或撞死"人"..都是你的錯,
而且法律有規定,不管在"有無"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下,行人穿越馬路就是要禮讓
闖紅燈的行人 必須讓

我的態度:交通法規的必要性是為了交通順暢,並不是強制一定就是這樣那樣
行人雖然違規了,不過你不能因法規就去取決他的生命 不是嘛!

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說行人闖紅...(恕刪)


在人行道上走的時候 看到夠大便 每個人應該都會閃開吧 難道會因為狗大便不該出現在人行道上就採下去嗎


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說行人闖紅燈綠燈行進的車沒讓行人結果車被開闖紅燈罰單?
說就算行人闖紅燈車也要先讓行人走~~

但就算綠燈車沒讓闖紅燈的行人也不該開闖紅燈紅單的吧~~
有人知道到底怎麼回事?...(恕刪)

唉!沒標點確實讀得很累...
行人不遵守交通轎車被開罰單可以去訴願...
但轎車已注意到行人確刻意逼近危害生命,
這有順位的重要性...生命or財產,
行人違規可檢舉但不能侵犯他人生命安全,
照理兩者都要開罰單..記錄器很重要。
因為路是給人走的
而車只是輔助工具
輔助工具不能影響行人
除非行人絕對禁止穿越之規定

開闖紅燈似乎嚴苛了點

回歸基本原點:路原本就是給人走的,沒車就沒車禍.大家還是多禮讓點吧。
戀夏524 wrote:
因為路是給人走的而車...(恕刪)


馬路是給馬走的
行人闖紅燈跟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是兩回事。

如果行人可以隨便闖紅燈都不用罰,所有汽機車都要讓他先過,那還要行人專用號誌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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