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肇事責任和賠償金有疑問(文多)

3/5在台中市三民路和民族路口發生車禍
我方直行車(機車),對方左轉車(轎車)對向車(對方要左轉到我方向為右邊的巷子),路口紅綠燈為三燈,沒有左轉燈
因為我遠遠看到對方打方向燈卻遲遲未轉以為是要讓我先走,所以有加速要先過去的意思,當時時速有點偏快60以上,等到對方準備左轉的路口時對方突然也加速要左轉,當時我在外車道白線部分 以致我剩下不到幾公尺的距離可以煞車又想往左邊閃他導致追撞到對方的車子右後方

當時對方下車後有馬上叫救護車,警察有來做筆錄,但是對方沒有一通電話關心慰問或是到醫院查看就車禍現場做完筆錄就自行離開了,當天我哥有打電話給對方,我哥有向對方提到我目前傷勢,對方兩人聽到後就冷笑了說斷牙齒喔,然後很明確跟我哥說他們都沒有錯,都是我騎太快所致。事後對方也沒有一通電話詢問傷勢(聽說是做筆錄警察電話寫錯導致對方找不到我,但是事發當天我哥已經有打電話給對方了 照理說要找我應該不難,而到今天還是沒有一通關心電話~"~)
事發當天對方說我送醫後他們有到醫院探望我,可是因為不知道是哪家醫院而又沒有我電話...我覺得是有心眉心問題而已= =


現在等警察判決肇事主因 3/29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關於後續賠償的部分,
我車子毀損維修估價18000-20000,人手腳擦傷,腳現在蹲下雙腳膝蓋都會疼痛,牙齒斷4顆(上面門牙2顆還有門牙右邊2顆)或許植牙 牙齒骨頭移位 前幾天有胸悶情況 大力吸氣胸口會痛 現在有比較好
想要今天再去醫院檢查腳的膝蓋和胸悶的問題
對方人沒事 車子撞擊情況估價完為2萬元
對方表明意思願意賠償我醫藥費 車子不賠
而我方必須賠償對方車子的維修部分,我當然不妥協= =,我才19歲結果牙齒斷掉因為車禍無法工作的薪資我該找誰拿
而且對方還是執意他們完全都沒有錯,是我方100%肇事責任
而我們有跟他提到牙齒可能要植牙對方竟然開始大聲說"你不要太過分"!!
要不是因為你遲遲不轉彎我加速要過你又沒看到我我們會發生這樣的車禍嗎= =
是不是在肇事主因出來前雙方都必須評估大概的賠償金額在依肇事責任比去做賠償?
如果我方提的金額對方不接受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還有要求精神賠償??
強制險有包括全額補助植牙費用嗎?

想請問這樣的肇事主因
我有上網查詢許多資料,汽車轉彎車是不是都應該先讓直行車??
不管是不是已經完成轉彎的動作?(我撞到他時對方還未完成轉彎動作)



3/24
謝謝各位版上的朋友的意見
收穫良多 也希望小弟我遇到好的法官
目前暫定3/29要上調解委員會調解 到時調解不成也是上法院了
那想在請問各位
在3/29之前我是否應該把求償的金額列出來?
然後在3/29提出 對方接受就和解 不接受就上法院 是這樣嗎??
因為目前牙齒部分有點困擾
因為有的應該可以補救有的必須植牙
是否我該算上每顆都是植牙的費用??

剛肛好 wrote:
3/5在台中市三民路和民族路口發生車禍
我方直行車(機車),對方左轉車(轎車)對向車(對方要左轉到我方向為右邊的巷子),路口紅綠燈為三燈,沒有左轉燈
因為我遠遠看到對方打方向燈卻遲遲未轉以為是要讓我先走,所以有加速要先過去的意思,當時時速有點偏快60以上,等到對方準備左轉的路口時對方突然也加速要左轉,當時我在外車道白線部分 以致我剩下不到幾公尺的距離可以煞車又想往左邊閃他導致追撞到對方的車子右後方

當時對方下車後有馬上叫救護車,警察有來做筆錄,但是對方沒有一通電話關心慰問或是到醫院查看就車禍現場做完筆錄就自行離開了,當天我哥有打電話給對方,我哥有向對方提到我目前傷勢,對方兩人聽到後就冷笑了說斷牙齒喔,然後很明確跟我哥說他們都沒有錯,都是我騎太快所致。事後對方也沒有一通電話詢問傷勢(聽說是做筆錄警察電話寫錯導致對方找不到我,但是事發當天我哥已經有打電話給對方了 照理說要找我應該不難,而到今天還是沒有一通關心電話~"~)
事發當天對方說我送醫後他們有到醫院探望我,可是因為不知道是哪家醫院而又沒有我電話...我覺得是有心眉心問題而已= =


現在等警察判決肇事主因 3/29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關於後續賠償的部分,
我車子毀損維修估價18000-20000,人手腳擦傷,腳現在蹲下雙腳膝蓋都會疼痛,牙齒斷4顆(上面門牙2顆還有門牙右邊2顆)或許植牙 牙齒骨頭移位 前幾天有胸悶情況 大力吸氣胸口會痛 現在有比較好
想要今天再去醫院檢查腳的膝蓋和胸悶的問題
對方人沒事 車子撞擊情況估價完為2萬元
對方表明意思願意賠償我醫藥費 車子不賠
而我方必須賠償對方車子的維修部分,我當然不妥協= =,我才19歲結果牙齒斷掉因為車禍無法工作的薪資我該找誰拿
而且對方還是執意他們完全都沒有錯,是我方100%肇事責任
而我們有跟他提到牙齒可能要植牙對方竟然開始大聲說"你不要太過分"!!
要不是因為你遲遲不轉彎我加速要過你又沒看到我我們會發生這樣的車禍嗎= =
是不是在肇事主因出來前雙方都必須評估大概的賠償金額在依肇事責任比去做賠償?
如果我方提的金額對方不接受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還有要求精神賠償??
強制險有包括全額補助植牙費用嗎?

想請問這樣的肇事主因
我有上網查詢許多資料,汽車轉彎車是不是都應該先讓直行車??
不管是不是已經完成轉彎的動作?(我撞到他時對方還未完成轉彎動作)


個人想法...
1.你市區裡騎到60以上..
2.你追撞到對方(左轉車)車子右後方(表示已經快轉完了)..
3.車子停止起步道左轉 速度不可能太快
4.唯一有利的地方是你受傷

想問你一點,你知道煞車在哪裡嗎??

scwang0709 wrote:
個人想法...
1....(恕刪)


1.遠遠看到她我已經減速了我是看到他都沒轉彎以為要讓我故加速要過去

2.我到了他轉彎路口他才突然加速轉彎

3.不好意思讓我遇到轉彎很快的

4.真慶幸

請問我有提到我都沒煞車嗎???

現在是採用絕對路權制,上調解會可以強調,你是直行車路權是你大,現在很多判決是依絕對路權來判的,可以自己上網找找

依法來說你是0%肇責,對方是100%,但目前很多法官還是用相對路權來判,這時就要多燒香拜拜可以遇到好法官了

因為你有受傷,調解不成時可以提刑事告訴附帶民事(6個月內要提)

現在的看病單據以及任何單據都要留下來,到時是求償的證據

至於你有沒有超速因為沒有科學證據可以證明所以這點無須自己承認,對方若有提出請對方提出證據

判例參考

撞騎士成植物人 判賠1500萬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11.28 02:16 am


蔡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敦化南路,他要左轉四維路時,沒有禮讓直行車,撞上騎機車超速的邱姓大學生,邱急救後仍成為植物人,台北地院判決蔡須賠償邱姓學生1562多萬。

邱被送到附近的醫院,因正逢周末,沒有醫生可立刻動手術,後來轉送新店一家醫院救治;邱原本為雙股骨折、膝蓋撕裂傷,但最後因缺氧性腦病變而成植物人。法官判決邱可請求的賠償金額,包括喪失勞動能力、醫療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共2450萬元,因為邱騎機車超速,應負擔3成的過失責任,扣除後,肇事的蔡須賠償邱1715萬元,蔡已先給付153萬元強制險理賠金,也要扣除。

邱姓大學生原就讀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系,車禍後沒有生活自理能力,完全靠父母照顧。

這件車禍的情節正是道路上常見的,開車的車主左轉時,沒有禮讓直行車,而直行的機車又超速,以致閃避不及撞上小客車,不管是肇事的或被撞的都留下終生遺憾。





剛肛好 wrote:
3/5在台中市三民路...(恕刪)


我只能建議你

中區調解委員會的人員都是想把事情給搓掉

並非專業處理(我親身經歷,真的爛透了)

其實你可以先請教辦案員警

並且查出誰的過失比例

就算和解不成上法院也比較安心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scwang0709 wrote:
個人想法...1.你...(恕刪)

1.你市區裡騎到60以上..這點要有證據~要以現場煞車痕跡判斷~我猜警察不一定會量
2.你追撞到對方(左轉車)車子右後方(表示已經快轉完了)..轉到哪不是重點,轉彎車一律要讓直行車
3.車子停止起步道左轉 速度不可能太快 同上轉彎車一律要讓直行車~你的意思轉彎車快一點就撞不到了是嗎?
4.唯一有利的地方是你受傷 這不是唯一有利~這是刑事案件;跟車禍侵權是兩回事


同學~不要再有轉一半就算贏的觀念了~路權在變,法規也在變~
最怕法官或調解會觀念沒變~~
機車時速錶都是快樂表 轉彎車撞直行車這種
看撞擊點有點老掉牙了 2邊的反應不同
很短的時間就能影響撞擊位置 現行法規是以路權優先

看起來樓主必須以民逼刑了 先申請調解委員會吧
基本上轉彎車撞直行車就輸了 而且又是汽車撞機車
相信也讓樓主上了一堂課 有些人一次就一路好走
剛肛好 wrote:
3/5在台中市三民路...(恕刪)

對錯我就不多閒述了,如果屆時調解未成,
你可以去法院興訟..
刑事 過失傷害 & 民事 損害賠償
通常刑事部分都是用來讓對方在民事部分妥協....

chiu700807 wrote:
看起來樓主必須以民逼刑了...(恕刪)

你打反了,是以刑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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