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大概17:45左右,從東湖路要回汐止的家,
我的車速大概40公里,經過東湖國小前(5線道,大概10幾公尺寬的馬路)
綠燈,不是剛亮的綠燈,就是綠燈,
突然有個大概四五年級的小男生,從斑馬線上以跑百米的速度衝出來,
我看到他時大概只剩5公尺的距離......
他X的(對不起,忍不住),心臟差點停了!!
還好還好,我沒撞到他,也沒被後車追撞(感謝後車保持距離)
那場景想起來還皮皮剉!!
如果真的撞到了,我有責任嗎?
還是反過來可以向他的父母求償?
本來想自己開車安安分分,不需要行車紀錄器,沒必要多花5000元,
靠(對不起,忍不住)明天就去買一台,心臟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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