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追撞火燒車是該檢討隧道設計不良?還是該檢討駕駛人需要重新認知安全距離的重要性

這完全和隧道設計根本無關,現在很多人本來開車就腦殘,又愛跟車,隧道內本來按規定就不可以這麼近距離,而且故障車輛若未按距離放置故障牌號誌也應該重罰!這些人發生事情就是要讓大家引以為戒!!

2012年4月底,我也在辛亥隧道地下道往台三甲高速公路方向故障,距離我車輛拋錨的地方位於辛亥路與復興南路口,這個大型十字路口由建國高過來的車輛很多,但我拋錨車輛後方離最近的紅綠燈也不過200公尺並且將車輛靠邊警事故障燈,由於路面有點右彎,故障牌放置離車輛至少30公尺處,但是很多車輛由紅綠燈起步飛快,加速至故障牌處才願意煞車,一晚上多數車輛幾乎都由門催到離故障牌1兩公尺才變換車道轉彎,我心想會不會道路救援還沒到先被後方車輛撞上,馬上更加緊在安全島上揮手告警後方車輛,還有人靠近我說:你這樣很危險!~~我心裡很想國罵!~~你這種駕駛才危險!,所幸約一小時候就解除拋錨危機

一般道路大家都這樣開車了,國道當然車速更快,甚至更多人搶快,我也在五號高速公路上遇過類似情形
隧道在轉彎中,其實你看不到前方拋錨車輛,有死角,若跟車很近,車速又快,只要有故障車輛未放置安全距離的故障牌,相當容易發生追撞,這屬前幾名致死車禍

我個人認為下列幾種開車的常見惱人事件

1.爆胎腦殘踩煞車,有些阿呆還說有ABS不影響,前提是你車速快,有沒有ABS你煞車沒胎皮,都得死

2.高速公路掉落物,也是致死的主因,載氣體,鋼管,菜籃,輪胎,未依規定綑綁固定應該嚴格管制這類車輛,重罰

3.開車看熱鬧,看檳榔西施,看車禍現場,與車上乘客聊天,看漫畫,未雙手置於方向盤上緊握,這也該死

4.開高速公路時不應只看前方,經常看到高速公路一堆車,只因為前方一台烏龜車或兩台並行,不知道要讓出車道,擋住後方正常車速的車,國內對於高速車道及慢速車道並沒有明顯規定罰則,按理來說,高速車輛應於同一車道,未滿高速限制可檢舉或開罰,慢速車輛則可避開其車道行駛,畢竟有人不敢開太快,有人則趕時間開到速限極限,甚至亂超車造成切車道逼車危險

5.閘道口應該閃避由閘道上來的車,每每到了閘道,車輛會減速,原因包含,沒有人願意集至中間車道,大家各自開自己的直線,閘道車輛上來速度相對較慢,煞車後形成回堵,最經典的例子應該要說雪山隧道石碇交流道這段,每逢假日必堵車,但實際行車至南港段時,卻發現根本是大家車速過慢導致回堵

6.最後一個是我感覺蠻危險的,就是雙腳開自排車,大家可能沒注意到,單腳開車與雙腳開車的差別,所謂單腳,就是煞車和油門同時只有一個在踩,而雙腳,就是煞車和油門兩隻腳都放上面,不過這個要看習慣而定,某些人不會出問題,手腳不協調的人,很容易因此出車禍,在此還是希望大家單腳踩就好!

7.開車前起碼也檢查一下五油三水,看看車胎皮是否龜裂,或是灌了太飽的氣,寧可灌8分飽也不要爆胎危險

8."車輛上坡"時請勿一直煞車,因為後方車輛都在加速上坡中.....本段獻給雪隧不通改走北宜的人!!

願大家都行車平安出門!快樂回家!~保有良好的駕駛禮儀!


雪隧追撞火燒車是該檢討隧道設計不良?還是該檢討駕駛人需要重新認知安全距離的重要性

maxwkimo wrote:
6.最後一個是我感覺蠻危險的,就是雙腳開自排車,大家可能沒注意到,單腳開車與雙腳開車的差別,所謂單腳,就是煞車和油門同時只有一個在踩,而雙腳,就是煞車和油門兩隻腳都放上面,不過這個要看習慣而定,某些人不會出問題,手腳不協調的人,很容易因此出車禍,在此還是希望大家單腳踩就好!





你這麼說就不妥了

板上超多雙腳神人的!!
昨天電視新聞有好幾台把這起意外的責任歸咎到雪隧跟政府...

從雪隧開通到現在發生的每件意外,明明就是開車的人的問題造成的,就因為發生在雪隧,就硬扯成是雪隧設計不良造成意外,文化流氓就是文化流氓。
樓主忘了說用路人車輛日常保養與行前檢查不確實的問題
雪隧沒有路肩,車輛故障無法路邊臨停,還要找緊急停車彎,這樣容易發生追撞。建議將路旁高出路面的人行通道降低到與車到等高,但舖面不同(像F1賽車道兩旁也有與賽道等高的草坪路肩,供緩衝),可以當成緊急事故的緩衝空間。

很奇怪,台北以外大部分的一般道路都沒人行道,雪隧平時沒行人幹嘛留人行道。就算遇到緊急逃難,那時車輛也都停下來了,整個車道都可以行走啊。就算車禍點是多處的,兩處之間應該也都有避難橫坑可以進入。

那個高出路面的人行道好像是錯誤的設計。

如果高出路面的人行道還是需要的(例如兩處事故之間沒有人行橫坑),那雪隧應該改成單車道,兩旁留出路肩緩衝空間,這樣安全性才夠。
NO NO NO
就算前車爆胎,為什麼反而是後車相撞起火燃燒呢???
簡單的說,就是沒安全車距,雪隧視角窄小,車輛一樣接一輛,沒有安全車距很容易因前車擋住無法查覺狀況,前車一煞,不一定後面會跟著煞,畢竟看不到啊

雪隧的車距按國工局表示

非塞車時車距為50公尺,塞車時為20公尺(請注意該標示還是以之前的速限70公里為準)

有關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簡易速算法,是以車輛每小時之車速,大型車減20,小型車乘0.5計算後, 以公尺作單位,即為法定之安全跟車距離

所以依速限來算,大型車的車距在限速90的隧道"至少"得70公尺,小型車得50公尺

不過有用過雪隧的人都知道,當假日使用雪隧一定能聽到一種廣播
雪隧速限已提高至90公里,請提高車速並縮小車距以免造成塞車回堵

那是什麼意思,就是說請遵照雪隧的指示,提高速限到90並減少車距

台灣駕駛人已經沒什麼車距概念,這廣播固然是要減少所謂的龜車,但也督促其他正常用路人減少他的安全車距,不會有人去翻國工局的安全車距倒底是多少,更多人出了駕訓班就已經忘了安全車距的算法是什麼,使用多次的雪隧後,你保持所謂的安車距,別人還會檢舉你讓雪隧去廣播你的車號

我騎車騎久了,開車就非常不適應,因為大家都"很擠",即使速度在快也一樣,完全沒啥預留的車距,就從我在快速保持車距卻往往被其他車子切進來,那位車主心理想的一定是這騎士他媽的有毛病,誰讓這些人上來的

所以當我過年過雪隧聽到這廣播,就跟家裡人說,早晚會因為這種"善意的廣播"造成雪隧的災難

算我烏鴉嘴好了,請大家捫心自問,你平常開車不貼近前車,你能容忍其他人欺近來破壞你的車位跟車距嗎

你已經習慣這樣的車距,就防衛駕駛來說,你是在玩命

看著好了,雪隧近期一定會更改廣播詞,為什麼,大家應該都猜的到吧


重機喜好者
Terrencesylphy wrote:
那個高出路面的人行道好像是錯誤的設計。

如果高出路面的人行道還是需要的,那雪隧應該改成單車道,兩旁留出路肩緩衝空間,這樣安全性才夠。(恕刪)



我記得那個凸出的路肩是緊急逃生用的,凸出的路肩底下還有管線。

另外你忘了隧道是拱形斷面。如果沒有設置凸出的路肩區隔出車道,高度較高的大型車開得太靠近道路邊緣,上方可能會碰撞到隧道壁。

而且我覺得,與其讓車輛直接撞隧道壁,讓車輛先撞凸起的路肩緩衝,反而比較好。
我開車會隨時提醒自己: 如果前面的車突然停下來,我有辦法反應過來緊急煞住嗎? 安全車距是統計出來的一個平均值,我是覺得要那麼理想的保持會有點困難,但起碼就我講的,如果前面的車突然停住,你要有辦法煞住不要撞到.有的人反應快,那就可以縮短一點距離,如果反應慢,那就把車距保持好~

maxwkimo wrote:
這完全和隧道設計根本...(恕刪)


同意原PO,安全車距真的是行車基本要素之一,
只是常在路上看到不少人為了趕路東剪西剪,
也常常為了捍衛所剩無幾的車距拚命"關門",
也算是一種集體焦慮的表現吧。

快不是最重要的,活著回家吃飯才是...
世界第三長的公路隧道,瑞士聖哥達隧道,單孔雙向共兩車道,無路肩,限速80公里/小時,必須保持150米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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