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0926898985 郭先生
5/21晚上11:30左右在林森北路和市民大道口發生車禍,請問有人看到或是有行車紀錄器拍到嗎?
義警知法犯法 酒駕撞騎士命危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205/201205221007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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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更新
http://www.nexttv.com.tw/vod/10245547?slug=home-dayhot
1. 警方選擇性公布的監視器畫面
根據壹電視攝影到警方公佈的監視器畫面,第一段監視器畫面,23:25:59至23:26:28中間將近30秒的畫面被剪掉,所以關鍵的黑衣人下車位置無法由影片確定,警方特地剪接的用意在哪?
第二段監視器畫面,23:18:32的畫面不見了,31~33秒是汽車行駛過監視器畫面範圍的時間,而32秒處應當是最清楚可看見駕駛者的時間,為何剪到這一秒的時間,而以33秒處模糊的畫面作為判斷駕駛者的依據?
[質疑]所以我們認為無法由影片確認事故發生當時,位於左方駕駛座的駕駛者為誰,僅能確認當事故發生過44秒後,”移車”至路旁者為王姓白衣男子。
2. 誰是駕駛
目擊證人一表示, 林姓員警由事故車之”左側”下車,而林姓員警(身材約莫180公分)表示其因右門卡住,因此他繞到後座由左方後座出去;但目擊證人二表示,其是由駕駛座一側出去。
[質疑] 為何兩者說法有出入?為何事故發生後,不是由聲稱駕駛者(王姓義警)先行由左方出去,再由聲稱乘客者下車?
3. 受傷部位與乘車位置的矛盾
聲稱駕駛者的王姓義警(身材矮小)受傷部位為右側臉頰,且有腫脹情形,而聲稱位於右方乘客座(副駕駛座)的林姓警員(身材高大),僅有右臂關節處有輕微劃傷。
[質疑]為何從右側撞擊,副駕駛座之林姓員警傷勢較輕,而駕駛座之王姓義警右臉頰會有受到撞擊後產生的腫脹
4. 關鍵的空白時間
[質疑]事故發生後,根據證人與警方所稱監視錄影畫面,兩人在車內待了”44秒”以上的時間,這段時間在做什麼?為何根據警方說詞,錄影監視畫面在此期間遭遊覽車擋住,而無法確認?
5. 破壞現場
[質疑]雙方身為或曾經身為”警務人員”,為何在案發後,辦案警員到場前,要移動車輛,”破壞現場”
6. 酒測值
根據警方調查紀錄,11:58左右在事故現場的救護車上對王姓義警進行酒測,酒測值0.03, 於1:52(事發後隔兩個小時以上)在警局才對林姓員警進行酒測,酒測值0.22;
[質疑]為何間隔兩個小時才進行酒測?
而在分局內,證人表示有聞到很濃的酒味;且在做酒測時,為何沒有同時做現場蒐證?故對數值的真實性、時間性抱持存疑
根據進行酒測的交通大隊隊員表示:
(i)在事故現場不知車內有兩個人,若有兩人他說會對兩人皆進行酒測,然而根據新聞畫面,王姓義警在救護車上時,林姓員警就在救護車一旁。
(ii)隊員是在警局看到監視器畫面以及其他員警告知之後,因擔心會有換位頂替之嫌疑,才對林姓員警進行酒測;那為何在看完監視器畫面會突然有此懷疑?又是誰在警局告知此事?(目前家屬仍未看到相關現場蒐證畫面)
[主要訴求]
我們現今不想去爭辯此件事到底是否為”超標”酒駕,而是希望趕緊能夠藉由還原現場,找到事實真相,確認真正的駕駛者是誰,讓我們的家人能夠安心離開。
目前需要的資訊有
(1)當天晚上11:15~11:30由內江街170號行經延平北路、市民大道至林森北路與市民大道口的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畫面。
(2)事發現場,有看到事故發生當下或後來整個案件發展與徵查處理過程的相關證人。
(3)希望警方能趕緊公佈所有”完整”的監視器畫面,提供給我們受害者家屬,可釐清事件又可消除我們的質疑。
這是一條人命,希望大家可以重視,盡量協助我們,我們由衷感謝。
有任何新的事證或相關證人,煩請撥打0922081085郭先生進行連絡,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