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各位熱心網友請安,由於同事發生車子發生事故,
周遭朋友與同事也沒有人可以詢問,所以在01上請熱心的網友指點。

事情大概敘述:
6/3
14:54:38 行駛汽車慢車道減速至機車優先道。
14:54:43 汽車在機車優先道靜止不動。
14:54:47 被一台機車從後撞擊。

由行車紀錄器可以發現我同事停車後,後頭還有一台機車從左側行駛過,
可是後面有一台機車卻沒減速直接往車子的屁股撞上去,當時有另一位在路旁同事親眼看見機車是沒有減速就直接撞擊,幸好機車速度不快,造成機車駕駛左膝蓋破皮(大概有縫了3針),未釀成更大的傷害。
事發後,同事也立即下車關切並先通報救護車前來處理機車駕駛。並當警察路況拍照後,立即前往醫院關切。

當時狀況....
[求助] 汽機車交通事故

行車紀錄


後續問題處理:
1.雙方責任歸屬 ?
2.汽車保險只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 ; 機車保險只有強制險 ,想請問這樣情形下兩方面怎樣理賠 ?
3.萬一無法和解,上法庭結果會是如何 ?

再次謝謝與拜託熱心的網友們幫忙解惑,謝謝
hanks9939 wrote:
後續問題處理:
1.雙方責任歸屬 ?

你同事在機車優先道違規停車 責任較大...
我只想說,等下可能會有人說你同事無故違停在機車優先道而開炮~~
hanks9939 wrote:
先跟各位熱心網友請安...(恕刪)
雖是因故須臨時停在路邊,但是佔用了機車專行車道大半,當下又未開啟警示方向燈,
故而造成後方機車追撞,你同事肇責恐怕是主因,應主動賠償對方及慰問.

RMFISH2 wrote:
你同事在機車優先道違...(恕刪)

孤寂之狼 wrote:
我只想說,等...(恕刪)

岩石 wrote:
應主動賠償對方及慰問恕刪)


首先感謝網友熱心回答,
同事佔用機車道違規屬實,接受炮轟也是應該的,發生至此同事也是盡心去關切機車駕駛,
但想表達是後續處理中該怎樣做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謝謝

hanks9939 wrote:
先跟各位熱心網友請安...(恕刪)


要停也不停旁邊一點

有無打方向燈?畫面看不出來........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hanks9939 wrote:
先跟各位熱心網友請安...(恕刪)


發揮最大的誠意跟對方道歉溝通並且賠償 .
就這麼簡單 !
不要再你對幾分我對幾分 , 這種小案件 , 用誠意跟些許金額
就可以順利處理好了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1.首先謝謝hanks9939願意幫忙,本人因無01帳號,於是厚顏請同事代為PO文請求01網友協助,因久久上01一次爬文觀看資訊,所以遲遲沒有註冊帳號,針對此事剛剛決定註冊進來回文,避免同事承擔不必要之負擔。再者謝謝雲遊台灣寶貴意見,小弟會秉持和氣生財,用最大的誠意跟對方和解。

2.因事情可大可小,有時候可能並非單方面誠意就可解決,而且因第一次經歷交通事故,藉此希望能多多需心跟各位網友針對此案件討論,吸收相關知識及資訊。

3.針對方向燈警示問題,影片全長54秒,因為環境或行車記錄器問題無法聽到,我使用耳機下去聽,於34秒時可依稀聽到方向燈播桿撥動聲音,又於39秒時可聽到播桿跳回聲音,實際上我當時確實有開方向燈警示告知。
jasper0220 wrote:
1.首先謝謝hank...(恕刪)


看你停的是機車專用道,還是機車優先道

如果是機車優先道,那你責任就小很多了

機車專用道與機車優先道差異為何?

問: 機車專用道與機車優先道差異為何?
答:
1.車種專用車道: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車種
 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
 入。」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規定「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機器腳踏車優
 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
 用行駛。」
2.機車專用道:僅供機車行駛專用,其他車種於任何情形下不得任意跨越。


再補充一下

路口10公尺內不准停車,除非是準備轉彎!
biglincm wrote:
如果是機車優先道,那你責任就小很多了
..............
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
用行駛。」

那裡是后里七星崗的三豐路機車優先道

看法條臨時停車可以占用?或是指準備臨時停車時可橫跨佔用行駛?

不過剛好在路口

如果要逃避
影片也不用拿出來
就說正在減速準備右轉 後車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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