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天接近中午載著老婆小孩要下台南看阿嬤
經過台中福雅路7-11 老婆下車去領錢買水
我跟我女兒在車上等 當下我坐在副駕駛座轉向後座哄小孩(小孩五個月大)
一台crv倒車不看後面直接撞到我右側..

小孩受到驚嚇哭得很慘 車門也打不開了..
馬上打110叫警察 對方態度是有保險也沒在怕
最後做完筆錄跟對方態度一樣很強硬 擺明沒要負車子維修時代步車費用
意思是保險處理負責恢復原狀就對了 法律沒規定要賠償代步車費用 因為我不是營業車
甚至當我面打給他的保險公司 叫我自己跟他的業務講
業務態度也很差
也是嗆保險公司跟車主都不必要負責代步車費用本來想說車禍大家都不想遇到 既然發生了就好好解決
但對方態度真的很不好 直接嗆歡迎來告(是一個大概50歲的女人 從台北下台中找他妹)
小孩哭成這樣真的很捨不得
想問代步車費用真的沒辦法要求他負責嗎?
當天下台南跟回台中後到今天禮拜三我都租車上下班
被撞我還要自認倒霉自己掏錢租車?
真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