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開始)

如果說警察自己發現闖紅燈之後有救護車闖紅燈就不會寄罰單,如果警察沒發現的話罰單照寄,要申訴請自己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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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星期在百齡橋跟你一樣前面壓線闖紅燈,我第一台救護車第二台,它一來我就硬著頭皮闖到旁邊去當然也壓線當然也被照,馬上記下救護車車號,打電話去士林交通隊問,得到的答案是如果承辦人員看到我的下一張是救護車罰單不算.但如果有收到罰單要我自己申訴,我已經準備好如果收到罰單先送監察院,再找記者來看看我們的公務體制,(但遇到同樣情形我還是會讓,畢竟車都在開了罰單還是付得起,耽誤他人生命我付不起)
只要提出當時救護車車號,時間地點等資訊給裁決單位,應該就會撤銷罰單了。
有行車記錄的話,應該滿容意徹銷罰單的,人命還是比較重要,給讓救護車的人一個
孤寂之狼 wrote:
(一分鐘開始) 如果...(恕刪)


只是讓救護車 為何要闖過去呀 越線的程度就可以了吧

基本上禮讓救護車的時候 是完全不考慮罰單的事 可申訴就再申訴 不可申訴就當做捐錢做善事 讓過那麼多次目前是還沒遇過被開單的

看看"陳樹菊"的故事吧

孤寂之狼 wrote:
(一分鐘開始) 如果...(恕刪)


被罰就被罰啊~人命關天啊~
T_S WJ

tORo宇 wrote:
被罰就被罰啊~人命關...(恕刪)


你要幫樓主出嗎?

說這種風涼話不會覺得丟臉嗎?

小憂鬱 wrote:
你要幫樓主出嗎?說這種風涼話不會覺得丟臉嗎?(恕刪)


感覺不讓好像比較丟臉

dale300 wrote:
感覺不讓好像比較丟臉...(恕刪)


重點在於"做好事卻被狗咬"

為何政府要當這隻亂咬人的狗?

小憂鬱 wrote:
重點在於"做好事卻被...(恕刪)


+1
伯仁因而我亡,而讓我害死伯仁的卻是那偉大的政府,無奈政府只是部機器完全沒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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