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型重機能否上國道論戰中
讓我們看到了台灣交通的亂像
同樣的車子到了台灣人手中
不是變成出閘猛虎
要不就是擋道烏龜
大家要亂就在台灣島內亂就好了
不要到國外去丟人現眼
懇請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台灣的尊嚴
自即日起停發國際駕照
不要等到那一天被外國不承認才難看
不敗教第十八代掌門人 wrote:
由大型重機能否上國道...(恕刪)
其實您不了解"國際駕照"
交通部發出去的國際駕照, 充其量只是駕照的"翻譯文書"
根本就不能取代 "駕照"
在國外的租車點或警察, 還是會查看你的 台灣駕照
在日本, 也是看 亞東關係協會發出的 "駕照之日文譯本" ,不會看你的國際駕照.
台灣人很聰明的, 會入境問俗 .
反之, 小弟希望更多人出去體驗, 把正確的駕車觀念帶回來.
如果法規, 執法人員, 法匠, 都普遍缺乏路權觀念 , 也沒有禮讓, 先建立誰先誰後的次序和規則.
想和國外一樣,......是很難一步登天的.
立法品質低落, 沒有整套規劃
立了法卻無法執行, 才是問題的核心
拿到駕照時的訓練就是這樣, 那...怎麼能怪民眾會亂開車.
如果連法規都大有問題, ....
例如 :
最高速就可以佔用內線不走
明明法規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六條 :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 就是以大型車和小型車來區分
第八條: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都是以大型車和小型車來區分 速限
偏偏, 到了管理單位的手上, 就改成只有大貨車是大型車 ,排除遊覽車.
改成
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以行照核定總重量為準,非以車輛實際載重區分)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造成安全性不足,拼裝出來的遊覽車,可以和小型車一樣,速限也是 110km 狂飆.
德國就算小型車是無速限, 遊覽車一樣速限 100km , 日本,英國 也都是 100km .
那是原廠組裝的車體,還配備有ESP, 人家也只跑100km.
台灣遊覽車的110km ,可謂超英趕德 , 嘆為觀止 !
neko_shi wrote:
對不起,但是日文的駕...(恕刪)
http://www.koryu.or.jp/taipei-tw/ez3_contents.nsf/e52471447042704549256e1d00423a64/23f7eef37a9dc4334925735c0029cbd2?OpenDocument
1. 在台灣的日文譯本發行機構
亞東關係協會(於各地之公路監理機關設有受理窗口)
2. 在日本的日文譯本發行機構
(1)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福岡分處、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橫濱分處及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
(2) 社團法人日本自動車聯盟(於各都道府県之聯盟事務所設有受理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