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請教,黃線的規定該怎麼看?
小弟對"一般"黃線的理解:
平常不能臨停超過三分鐘,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7點可以停車

故事大概是這樣
昨天晚上9點半我把車子停在飲料店前的黃線上
結果有個女路人拿起手機拍我的車牌,然後打電話叫警察來
(雖然沒關大燈、但是我有熄火,所以不會是怠速)
警察來的時候我剛好把車子開走,所以後續怎麼樣我也不知道

今天早上6.50我把車子停在黃線上等朋友(與昨晚不同地點)
結果剛好有個自行車隊經過
帶頭的看到我的車就說:這種的都該去舉發
那段路的黃線剛好就我一台車
所以看起來特別突兀

一連兩天(非假日)停黃線都發生這樣的事
旁邊的牌子寫的都是"7.00至20.00禁止停車"
雖然小弟我都是處於臨停的情況,時間上也在規定範圍外
但這牌子的意思是否意味著、"7.00至20.00"以外的時段都可以停車?
文章關鍵字
小楓殘月 wrote:
旁邊的牌子寫的都是"7.00至20.00禁止停車"
雖然小弟我都是處於臨停的情況,時間上也在規定範圍外
但這牌子的意思是否意味著、"7.00至20.00"以外的時段都可以停車?...(恕刪)


但仍要住意某些路段是禁止停車的
像是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黃線上可以臨時停車不得熄火駕駛人不可離開座位且停車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至於黃線停車(靜置),只要沒特殊告示(不得停車)通常晚間20:00以後是可以停車的(有些地方好像是22:00),直到第二天早晨07:00
小楓殘月 wrote:
誠心請教,黃線的規定...(恕刪)

台灣駕照太好考了 不意外

很多人對法規一知半解

相信那些人一定以為停黃線就是違規

小楓殘月 wrote:
誠心請教,黃線的規定...(恕刪)


下次你可以跟著自行車隊
看看他們會不會等紅燈
黃線可以臨時停車,當然也有相關的條件(就請您自己查了)

除了民眾不清楚黃線停車的規定外

也可能是:

(1)停車佔用到慢車道、最外側車道的通行寬度

很多人覺得沒有把整條車道擋住就好,其實一樣會造成別人的不便

(2)行駛路肩的民眾誤會

許多民眾以為路肩才是機、慢車可以行駛的車道


樓主如果自覺在法規上站得住腳,就沒什麼好擔心的

yanyu_911 wrote:
黃線上可以臨時停車不...
至於黃線停車(靜置),只要沒特殊告示(不得停車)通常晚間20:00以後是可以停車的(有些地方好像是22:00),直到第二天早晨07:00(恕刪)


剛好相反
無特殊告示的情形下,是全天不得靜置停車
有告示才會有除外時間
yanyu_911 wrote:
黃線上可以臨時停車不得熄火駕駛人不可離開座位且停車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我想問一下,你從哪裡知道,黃線是可以臨停三分鐘的規定的?

紅黃線是一律禁止停車的
兩者差異在於黃線是有條件開放停車時段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夜間20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什麼黃線可以臨停三分鐘,不要亂教人好嗎
aggregate wrote:
我想問一下,你從哪裡...(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九、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Ducati_S2R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這是「臨時停車」的解釋

並不是把車停在紅黃線上的解釋

「依該規則第169條規定,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0-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全日禁止停車,黃線從夜間20時至翌日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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