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小車禍到底算誰的錯



請從25秒看起.........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r87Os2K0sQ&feature=youtu.be
報歉 不會崁入請會的人幫我修正thks



wshjietw wrote:
小黃為A車,銀色車子為B車
1.A車為直行車/在主幹道上.
2.B車為直行車/在支幹道上.
3.A車在主幹道上直行,與B車支幹道直行車發生"側撞"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1.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2.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
3.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