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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son wrote:
如提這小小車禍到底算...(恕刪)


小黃沒錯吧!

綠燈才走

另一台是???神車????

他闖紅燈

想跟前車走又不注意旁邊的車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開銀色車的有駕照嗎~~
回去重考~~順便做視力檢查

這麼簡單的路況都會出包
小黃為A車,銀色車子為B車

1.A車為直行車/在主幹道上.
2.B車為直行車/在支幹道上.
3.A車在主幹道上直行,與B車支幹道直行車發生"側撞"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1.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2.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
3.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wshjietw wrote:
小黃為A車,銀色車子為B車

1.A車為直行車/在主幹道上.
2.B車為直行車/在支幹道上.
3.A車在主幹道上直行,與B車支幹道直行車發生"側撞"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1.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2.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
3.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暈倒

銀車不就可能闖紅燈那麼簡單

扯一堆不相關的法條
綠燈才剛亮,紅燈過幾秒。
本是同根生,相切何太急!
不過銀車在紅燈前已經進入路口..
算是前一時象的車流..

所以小黃沒有禮讓前一時象的車流..
也有一些責任..

不過..銀車路口未淨空..未注意車前狀況..還是要負擔多數責任
這種水準的駕駛還是留在家裡不要出來比較好!!
神車是不是目幹

已經變紅燈了硬要過

既然闖了紅燈,就要注意來車吧

郭采潔 wrote:
暈倒銀車不就闖紅燈那...(恕刪)


人家熱心提供其他相關這些法條給大家知道~~~

何必說成這樣~"~
專屬悍將(舊悍,高手,GT,R1,FT,NFT,DX)車友俱樂部 https://www.fa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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