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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1:報出險後然後持續關心對方,這樣對以後和解會比較好談,不幸要走到法院的話,你比較站的住腳。
2:把行車記錄器交給警方跟你的理賠員,保留對你有利的証據。
3:以你po上來的文字來看,你的責任大約是三對方是七,因為它是要左轉的車,所以是轉彎未讓直行。
4:刑事責任要給法院判,有和解就不會有刑事責任的,不用擔心。
5:接下來就是等啦,等對方身体好轉再談和解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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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錄到那一段哦,怎麼這麼剛好,那只好祈禱對方快點好起來,
最少還會有強制險幫你花一點,如果其它沒有保的話,可能要有心理準備,花錢消災哦!


澎澎a wrote:
可是我行車記錄器沒有錄到這段畫面
不知道為何沒有錄這段。

誠心請問, 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沒有錄到嗎?
這好像是第二次在汽車版看到關鍵畫面沒錄到的情形了.

我同意你說的, 撞擊時直覺會把車頭撇開, 因為我有經驗
但現在你擔心的是這造成你難以自清你是直行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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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顱破裂導致空氣跑進去時
會對腦部造成壓力,導致傷者意識昏迷
可以使用「引流管」將空氣排出
但是空氣進入也可能導致腦部感染
另外還要注意是否有血塊壓迫腦部
需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

3-8分屬於重度昏迷
但是其中還有分三個部分,分別是眼睛(1-4級)、語言(1-5級)、動作反應(1-6級)
你最好問清楚,差異很大喔..

<< 以上是幫你查到的資料 >>


在肇責部分
沒有所謂「對與錯」
而是你佔幾成肇責的問題

加上沒有行車紀錄當作證據
對方一定會緊咬住你
不過,就算你提供影片,依然有肇責
例如: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應注意而未注意 ← 這是舉例

刑責部分
目前肯定的一定會有「過失傷害」(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易科罰金。告訴乃論)
假如對方不幸往生,就會變成「過失致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非告訴乃論)
假如變成植物人、癱瘓、截肢、或是其他嚴重的傷害
會變成「重大過失傷害」(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告訴乃論)

至於你問到的怎麼辦?
關鍵在於「與對方達成和解」
你目前要做的就是拿出最大的誠意去「關切」
一定要(多次)去醫院探視、就算對方出院了,在尚未和解之前
也要適時打電話關切病情
並且把每一次探視、通聯的日期、時間都記錄下來
這對以後上法院有幫助。

因為當對方不願意跟你和解,導致步上法庭時
法官會依據你表現出的誠意和態度
對你從輕量刑,通常都是易科罰金
告訴乃論指的是可以由提告者於和解後主動撤銷告訴
非告訴乃論則是無論和解與否,法官都會依法對你提起公訴
此時犯後態度良好的話,假如還有跟對方達成和解,通常都是緩起訴或是易科罰金
假如沒有和解的話會很麻煩喔,我想你懂的..

通常對方願不願意和解
首先看的是你的誠意和態度
這些是「無關對錯」的,就算你肇責只有一成也是一樣
因為對方有體傷,你就一定有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
對方是可以提告的,而你一定會留下前科

你只有強制險
可能會比較麻煩一點 (要多花費一些)
你可能要諮詢有法律相關知識的朋友..

--
以上是我的經驗
我上一起事故,拖了快兩年才和解

希望有幫到你..
把行車記錄器送回原廠吧
也許有機會找到錄影檔
就算沒有影像
也可能會有航線軌跡或是速度等資料

其實就是貪快的問題
先不說責任問題
畢竟致死
你最少都有道義責任
你一定會想
當時若不超他車就沒事了!!
畢竟他騎靠近內線
可能為了等等左轉

所以開車一定要培養耐性
遇到龜速車或機慢車
要多注意
不是不能超
而是要更注意對方動態
隨時有狀況要應變
甚者
對方速度沒慢到哪去
跟後面也沒怎樣!!

多數車禍多是急性子造成
超車 搶黃燈 都容易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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