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遠通電收的E-tag壽命保固一年到三年,RFID電子車牌則可以使用到十年以上,且不怕水,不怕天氣變化或是惡劣天候。明明收費車道都一樣寬,可是為什麼高公局最近卻要求使用ETC駕駛要降速,原因就出在現在的系統讀取不到,而RFID電子車牌就沒有這一方面的問題。對於記者詢問,有無企圖心來取代遠通電收的E-tag?黃文源回說,這絕對可以取代。明明是好東西,為什麼交通部要護航遠通?
lexmark995 wrote:現在遠通電收的E-t...(恕刪) 檢調只要把辦李宗瑞的精神拿來辦高公局,肯定可以辦出一脫拉庫。還是檢調目前是部署狀態,等待高公局長退休,等3年後時機成熟,再一網打盡。(肯定是效法查消防署長的模式!)
lexmark995 wrote:明明收費車道都一樣寬,可是為什麼高公局最近卻要求使用ETC駕駛要降速...(恕刪) 樓主顯然沒有走過最近增開的ETC車道, 因是使用原本人工收費車道, 車道寬度明顯窄了不少..不然走原先的ETC車道就不用降速啊!!
新聞看不懂不要亂批,電子車牌也是微波感應,所謂10年是開發單位的預估,真的上路恐怕很難保固10年,重點是這不過是另一種ETC的技術選項,真的比較好,只要遠通持續是ETC的BOT廠商,高公局頂多要求或協調遠通逐步改用,並不會因此影響遠通的經營權,電子車牌的技術開發單位也只是希望他們的技術能被採用(當然也是想賺錢),簡單講,Etag技術也不是遠通開發的,他們也是採用人家開發的產品而已,以後有更新更好的產品開發出來,只要電子收費持續存在,當然相關新技術也可能持續被採用,但說到底這跟電子收費的經營權是兩碼子事!
重點不在感應方式或技術!重點在能不能綁?!有沒有UT?!有的話,搞個史前的大磚頭,過站要以10KM/H速度過的超級不方便的方式也可以!沒搞頭的話,就算是外星辨識科技,絕無錯認或遺漏,制度十足足方便,可儲值享優惠,可月結享便利,就算漏繳也自動併入年度所得稅計算....也是不可行!這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