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一堆日經文
分享一下交通法規常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101 年 05 月 30 日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不管是專車縫.分割車道
從來沒有合法過
兩台車輛共用一車道就是違法
車輛包括俗稱的
汽車.機車.重機.卡車.公車等等...
只要有懸掛車牌就是不能與他車並行

(10/16)
以下引用不正確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神川速人 wrote:
有鑑於一堆日經分享一...(恕刪)

哈哈
想想看要是機車都跟汽車一樣一個個排隊
你要南下要花的時間
可能比東京到北京還久阿
政府腦袋不解釋
理論上是這樣子 , 但是如果機車一台一台跟汽車排隊 ,
不管汽車機車可能全部死在哪邊了吧 ? (塞死了),
機車鑽車縫並行是現況下不得不 ,
只是不要太囂張的鑽法就 OK 了...
順順的鑽就好了...


PS : 囂張 = 高速鑽車縫 , 或是 "突然" 的 S 形鑽車縫, 或是.....

宇哥23 wrote:
哈哈
想想看要是機車都跟汽車一樣一個個排隊
你要南下要花的時間
可能比東京到北京還久阿
政府腦袋不解釋


走高速公路南下是不會花太多時間 ,
只是前提要能先上得了高速公路....
神川速人 wrote: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又在亂解讀法規

何謂單車道?請先去搞清楚

再來
之前有網友已PO過警察單位回文
機車跟機車同車道併行無違規
郭采潔 wrote:
又在亂解讀法規何謂單...(恕刪)

是這篇嗎?
"來自公路總局回函,解釋單車道及機車超車定義..."
網站1
網站
找找法規哪裡有寫機車可以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或是有指出哪種車輛可以鑽車縫

違規警察不開單不代表合法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神川速人 wrote:
是這篇嗎?
"來自公路總局回函,解釋單車道及機車超車定義..."
網站1
網站
找找法規哪裡有寫機車可以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或是有指出哪種車輛可以鑽車縫

違規警察不開單不代表合法

當然不是
是本版網友PO的

你還是不知道啥叫單車道
你去爬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把所有單車道找出來
你自然就會知道


再來
法規沒禁止的東西就沒違規
不然你要叫警察依哪個條例開單?

vincent12 wrote:
理論上是這樣子 , ...(恕刪)


很怪的是
卻有一堆人要求重機要乖乖排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海≧▽≦ wrote:
很怪的是卻有一堆人要...(恕刪)


所以這是很奇怪的地方 , 輕機,普重都可以 , 四輪自小客也可以 ,
但就是大重不行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所以這是很奇怪的地方 , 輕機,普重都可以 , 四輪自小客也可以 ,
但就是大重不行 !

四輪自小客同車道併行就是跨車道行駛了

除非那條車道很寬

版上網友有PO車道很寬兩輛車併行的檢舉照片
但不知是被開哪條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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