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被法院判賠五百萬,如果有加保第三責任險600萬.....

撞死人被法院判賠五百萬,如果有加保第三責任險600萬.....

請問大家,
上述情況下,當事人是不是一毛都不用出?
如果保險保到1000萬,是不是可以直接上街撞死兩個人,
然後一點責任都不用負??


Alfa20070128 wrote:
撞死人被法院判賠五百萬,如果有加保第三責任險600萬.....

請問大家,
上述情況下,當事人是不是一毛都不用出?
如果保險保到1000萬,是不是可以直接上街撞死兩個人,
然後一點責任都不用負??




酒駕保險不賠吧!!
民事賠償完還有刑事責任的,但是一般說來民事賠償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多半輕判。
別傻了
保險公司吃人的

過失致死:二年以下
看肇事情節,多少刑期不一定(除非能舉證無過失)
如果全責,假設法院可能判一年期
每日900元折算:900x365天=328500
328500,大概是保險公司"預計"車主或是肇事者要出的部份

不然,就是等到法院判下來的金額,受害者依判決書向肇事者求償
肇事者再向保險公司依約請求
到這時候,被判刑-易科罰金的部份328500-繳庫
所以,任何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肇事者"刑期-易科罰金"的這一部份
是被保險公司算在肇事者必需負擔的一部份--業代不會跟你說的

yctlkk wrote:
別傻了保險公司吃人的...(恕刪)

真的嗎?太黑了吧!

yctlkk wrote:
別傻了保險公司吃人的...(恕刪)


你完全搞錯了吧,
500萬賠給對方,
33萬易科罰金繳給法院,
第三責任險當然是賠給對方的500萬部份,
天底下那有賠繳給法院金額的保險?
民事賠償歸民事賠償(含保險部份)

保險是沒有管到刑事部份(ex罰金、易科罰金),
所以一般受害人要以刑事逼民事賠償時,
保險公司才不痛不癢的,反正他先開個低價賠償額。
看是受害者接受這個金額,或是被保險人自已出差額來和受害者達成和解。
受害人不接受,告民事,當判決較高時,他再依判決賠。

至於和解不成,被害者要加告刑事部份,保險公司才不管。
那是被保險人的問題。


我會這麼想,其實是看到法院對殷少爺的判決。

扣掉保險cover的部分,法院的判賠五百萬,
對殷少爺害死一條人命來說,幾乎是不痛不癢。

這樣有道理嗎?真不知道法官腦子在想什麼...


Alfa20070128 wrote:
扣掉保險cover的部分,法院的判賠五百萬,
對殷少爺害死一條人命來說,幾乎是不痛不癢。)


他如果沒有保險.自然會有癢又痛
保險的目的與作用,本來就是用在這地方

Alfa20070128 wrote:
我會這麼想,其實是看...(恕刪)

酒駕屬於犯罪行為,保險不賠!!
除非有保酒駕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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