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必須要打三根釘子自費約兩萬(金條?)
車禍部分應該就是對方過失了,對方看起來也不是很好過也很有誠意所以應該不打算跟對方提出太多要求
但對保險公司就不客氣了(強制險強制人家消費必要時總要付出點代價吧

想問的是關於強制險,
大致上查了資料是找對方的強制險公司談
接受治療的是國立成大醫院應該都符合手續
1.醫院的費用基本上是幾乎都包了嗎(自費部分),病房費用好像每天有上限我知道,那手術的必要自費器材呢?
2.事後必須的復健與醫療器材(護具,美容膠帶之類),器材部分,還有營養補充品
3.好像還可以申請看護費(診斷書要特別註明嗎?
4.診斷書有需要跟醫生商量加註哪些項目以便事後方便理賠嗎?(例如影響到神經有什麼比較聳動的術語嗎?例如神經受損之類
主要是想問強制險真的有像我查網路的資料那麼大方?
包了好多項目但真的有單據就賠嗎,實際理賠起來的話會囉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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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除了強制險以外自己本身也有投保其他的意外險或傷害險
這些保險在上面的項目中可以重複申請理賠嗎?
想說都遇到了,每年繳交那麼多保險費用(大多被集中起來拿去炒房地產吧
 )當然要物盡其用
)當然要物盡其用
麻煩有處理過相關問題的大大們幫忙解惑了
想法有錯誤也請不吝指教

 
                                             
                                             
                                 
                 
                                            
 )當然要物盡其用
)當然要物盡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