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有時會看到路肩上有警車停放,員警就蹲坐在駕駛座上,拿著測速槍對遠方高速車進行超速違規舉發.只是主管讓高速公路員警暴露在危險環境,我深感不認同:高速公路每日車流量上百萬,多則近兩百萬車次,每個駕駛人狀況不一:正常,喜超速,疲勞,酒駕,精神狀況不佳,打電話,玩手機.. 只要百萬分之1車開到路肩撞到警車,傷亡就產生.但是員警卻讓自己的同仁從事高危險的工作而沒有較安全的措施.請主管單位 禁止高速公路員警使用測速槍 或者等有較安全措施之後在進行測速舉發
Thinkpad wrote:每個駕駛人狀況不一:正常,喜超速,疲勞,酒駕,精神狀況不佳,打電話,玩手機.. ,...(恕刪) 既然是這樣更應該使用測速槍與砲管照相機不是嗎? 只是位置可以變一下,安全一點
Thinkpad wrote:開車經過高速公路時,...(恕刪) 看了 你這篇 我只是覺得是歪理那你直接建議 高速公路 不要有警察 不就好這樣警察就完全不會有傷亡阿..甚至 也不用有警察這職業阿這樣 他們就不用和殺人犯 或那些有槍的人搏命阿你這建議 讓我猜想 你只是怕被警察用測速槍掃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