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各位分享小市民的無奈

故事:
父親本身是一名計程車司機,因身體有疾病問題,於2012年10月底離開了人世。

11月份期間,我將車子的烤漆烤成非計程車專用色(用黃色監理站驗車不會過)。

於12月19日前往監理站,進行驗車、過戶程序。

當流程跑到領牌時,
窗口告知:因行照有寫兩年內不能過戶,故無法過戶給我母親。
我表示:但我沒有要賣車,是過戶給母親自家用,且這是不可抗力因素,為何不能過戶給母親?
窗口表示了解,但他不能作主,故須向上呈報。



此時,就是我惡夢的開始......

監理站窗口告知要行文到交通總局,需個案處理。(如下圖)
之後,
每個窗口都說不能做主,要行文給另一個單位。
每個窗口都說要跟其他單位協商,他無法單方面做主
就算我常常打電話,結果還是一樣......

至今,都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依舊沒有答案。

此時,不由自主地會想:
為何政府補助給大財團時,都是有規章、有效率的。
而小市民遇到不可抗力之事時,完全都事不關己,能拖就拖......

現在,我的車子沒有大牌,因此無法去保保險。
所以只要車子出事,都要我小市民自行吸收!?
不管是被偷、被搶、損壞,我都將求償無門!!!


監理站有提供臨時車牌服務,
總共只能請三次,且一次只能五天。
而我,已經申請了兩次,且逾時還牌還被罰錢!
平日請假已經很不容易了,還要被罰錢!
監理站又不提供假日服務,民眾不便,都是小市民的錯!

家裡就只有這麼一台車,當初為了守法,遵照國家規章去監理站處理,
結果,政府態度如此消極!!!
我們家也不願意遇到這種狀況,為何要這樣對我們???


想請教大家,有什麼方法可以加快事件的處理速度啊???






[取暖文]小市民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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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中也有壓日期..............

我12/19就已經反應問題,
公家機關一月十日才處理........
公家機關辦事速度,大家有目共睹....

[取暖文]小市民的無奈
[取暖文]小市民的無奈




=============================2013/02/05=========================================

總算可以解決了
拖有夠久的.........................

[取暖文]小市民的無奈
[取暖文]小市民的無奈
文章關鍵字
體會到財團政府的利害了吧

上面的在混
下面的不敢擔責任
這應該是補助辦法當初考慮的不夠周延

因為沒想到繼承的過戶要怎麼處理
我猜找選區立委或議員幫忙的話,效率應該就會加快了

hyaohsu wrote:
我猜找選區立委或議員幫忙的話,效率應該就會加快了

完全同意…
記者該上工了! 平常報行車記錄器或youtube辣妹就很快,像這種才是有料的題材,快來挖呀!
蘋果表示:沒有辦法報導

ICHIRO112003 wrote:
體會到財團政府的利害...(恕刪)


是的,讓我感受到 :
官 & 商的都很快,
官 & 民的都很慢


ketsu019 wrote:
這應該是補助辦法當初...(恕刪)


當初監理站的語氣,感覺連繼承都不行......
但是,我的是不可抗力因素,難道就不能通融一下嗎 ?




hyaohsu wrote:
我猜找選區立委或議員...(恕刪)



這個~~~我再去試試~~~~~



CrazyShark wrote:
找蘋果最快...

...(恕刪)


試過了,他們表示無法報導............


照他們說的你要先辦理繼承後才能過戶

而他們現在的問題是卡在車子是有申請輔助款的,當受輔助人因故身亡或受傷導致無法繼續使用該車輛時,是不是有另外的移轉方式,他們應該是完全沒有想過萬一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發生後,是不是有什麼變更的方式及問題

看能不能請他們先讓你們辦理過戶及使用,輔助款的問題就等他們主管機關研討擬出完善政策後再行處理

不過我覺得會申請的人都是想藉由換好一點的車來讓計程車的收入可以好一些,2年內不可過戶只是防堵有人藉此低價取得車子轉賣牟利,屬人為因素,發生意外屬不可抗力因素,且你們是"繼承過戶",並不是"買賣過戶",不應在此限制範圍內

雖然監理機關已有發函處理,但你還是去問看看能不能透過申訴管道去主張你們的訴求,或許可以縮短處理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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