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地點在台北市,這天剛好是312植樹節..........

催救護車離開的人

有這麼急?

無法倒車離開?

現場等個5分鐘是會?

他老兄是要趕著去買早餐嗎?

文章關鍵字

火鳳菁英 wrote:
案發地點在台北市,這...(恕刪)


一句講都不會話
我以為他在念RAP ~~~機機邦邦基基幫幫~~黑
基基幫幫機機幫幫!!黑

你們不會一起

基基邦邦基基邦幫!!黑

台灣真的每況愈下
越來越多影片顯示
台灣真的沒救了
這種已經腦殘到該吊銷它的駕照了, 不該再讓他上路了
標準道路是他家的,別人都不能擋到
就別被搜出來他住哪邊...萬一哪天他家人需要叫救護車
就拿這段影片給他看, 別擋別人的路啊...
標準的腦殘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01記者要不要來做一下專題
採訪那位車主
上電視會不會又說,一時情緒失控或是有在藥物控制
沒同理心又沒道德

lhh123 wrote:
01記者要不要來做一...(恕刪)

聽他講話
跟思考的模式
他應該是天生有點.........
如如如…果果…是是是…我我我我…我…就就…會…當場學他講話XD

救護車出任務,擋住他的路,so what?

(113)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

對方如果沒有明顯三字經、罵人用語,也沒有實際動作,也只是個人修養問題而己

如果實際去阻擋救護車、救護人員,就會有法律問題了

lhh123 wrote:
上電視會不會又說,一時情緒失控或是有在藥物控制
沒同理心又沒道德


如果問題嚴重到危害別人,應該可以強制治療了

精神衛生法
(32)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上三立新聞了
記者怎沒去採訪這位車主?
真是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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