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弟弟大四生
騎機車在經由地下道時
有位婦人突然煞車要停下來撿掉落的東西
我弟騎在後面煞車不及
撞了上去
我弟說.看那婦人沒啥外傷
我弟自己也沒受傷.
不至於嚴重到要叫救護車之類的
但雙方機車都有損壞.
於是請交警量了一下現場.做了筆錄.各自回家
那婦人之後去驗傷..出來寫輕微腦震盪.又在唉嚎那裡內傷哪裡痛之類的
我弟也都有照禮數走.拿1200元紅包給婦人壓驚.送水果.按時打電話關心
結果...婦人的兒子一直不和解
婦人也算婦人之心
但婦人的兒子感覺不和善
調解時那婦人兒子一直強調他是八大行業的.還現場拍桌子勒....
(整場那婦人說不到三句話.都是他兒子在講)
還說叫我弟先拿錢出來給他們修理機車.但不代表和解....
還要跟我們討啥精神賠償
我們以為修車的錢付付.外加之前的壓驚紅包.水果....就可以和解
沒想到婦人的兒子不善罷干休
那婦人更是啥都回答:要問我兒子。
(好像深怕一旦和解.她會被兒子揍似的)
我問我弟.那調解會的人怎麼說
我弟說:調解的人都沒說啥 .就坐在一旁由雙方自己溝通
是這樣子的嗎???
我們該救助誰啊...?
只是一場小小的機車車禍
卻招來"八大行業"不和解
真是累了~~~
地點:台南東區大同地下道
兩寶的媽 wrote:
我家弟弟大四生騎機車...(恕刪)
以過來者經驗告訴你:車禍和解中沒有精神賠償這一項的
你先確認肇事責任的比重為何?
如果對方很爐的話~就不要再去調解委員會!
法律沒規定一定要去調解委員會喔~
時間久了,超過6個月沒和解就會自動上法院
這時候對方就會開始怕麻煩了,所以會在上法院前根希望跟你和解?
若真的上法院和解也別怕,法官問起的話,
你就說:你願意負責,但對方獅子大開口,我無法負擔!但我有誠意和解,我預計用"賠償金"和解
法官是明理的,也很討厭這種小事來煩他,所以通常只要開庭一次就會結案! 不用怕啦!
到時候法官就會直接判雙方各賠償多少!
PS.開庭時對方8大行業的兒子無發言權喔,別擔心會被亂!
以上希望幫的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