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紅燈被撞,肇事者一開始說會全部負責,但是聽到修車費後,電話關機找不到人 該怎麼辦

4/3號11點 在 羅斯福路與和平西路停紅燈時被撞飛 (我及女友) 對方一下車直接坦承說 他沒注意到 所以煞車來不及(因為他要闖黃燈),然後撞上我們。(我方是無過失責任)

警察到時,他也直接坦承說他肇事,所以警察就直接跳過某些程序,然後就讓我們私下談判賠償金額跟醫療費等等,一開始對方說他會負責。

然後隔天我就把車牽去修,我的車是GTR 125 2011年新車 車毀部分:排煙管上翹幾乎90度,車台凹變形,全車車殼刮傷,避震器彎曲變形,中柱變形,●手把、後照鏡破損等等,幾乎整台車全毀(車行說休起來約4~5萬),然後我就把看醫生(中西醫,還有後續醫療>,交通費,等等算進去。

當下打電話跟對方說賠償約10萬(精神賠償金那些還沒算進去)修車5萬左右,然後對方就嫌太貴,等等之類的
,然後說禮拜2給我答覆,我等到禮拜2結果沒打來,然後一直到禮拜5都沒打

然後就想說禮拜日4/14播給對方看看,看他是要怎樣處理,結果一直打到4/17號電話都未開機。

我是想問 這樣應該算是不聞不問吧?

那我該怎麼辦? 直接提告 或者調解,可是調解有用嗎?

因為我4/17號已經去 警察局跟警察要求過 提告傷害過失,但是警察說,最好先去調解,並且將所有該看的醫療都看完,車子修好,所有單據都準備完成,再去提告比較好,因為如果送法院,也是先去調解

那我應該是先去調解嗎???? 還是可以直接告?

提告就一定拿到的賠償嗎? 會不會被翻盤 結果對方不用賠 = = 車都撞爛了 我能怎麼辦!!

ffgh43568 wrote:
4/3號11點 在 ...(恕刪)

到最後法官判斷 你手上的單據拿來衡量

ffgh43568 wrote:
因為我4/17號已經去 警察局跟警察要求過 提告傷害過失,但是警察說,最好先去調解,並且將所有該看的醫療都看完,車子修好,所有單據都準備完成,再去提告比較好,因為如果送法院,也是先去調解
...(恕刪)


聽警察在虎爛
這擺明是警察想吃案
第一次聽到提告過失傷害必須該看的醫療都看完
那如果一年後才能做完療程
超過半年追溯期而不能提告
那警察要賠嗎??

反正你就直接先提告吧
到時候有缺什麼證明
自然在調解庭或是法院會有人告訴你該補齊
然後確實要先走調解庭
調解失敗才走法院

mine406 wrote:
到最後法官判斷 你...(恕刪)



只有健保的部分給付嗎?還有修車的那些單子之類的


負家子弟 wrote:
聽警察在虎爛
這擺明是警察想吃案
第一次聽到提告過失傷害必須該看的醫療都看完
那如果一年後才能做完療程
超過半年追溯期而不能提告
那警察要賠嗎??

反正你就直接先提告吧
到時候有缺什麼證明
自然在調解庭或是法院會有人告訴你該補齊
然後確實要先走調解庭
調解失敗才走法院



所以我不用等到 車子完全修完 醫療完全看完 就可以先提告嚕

因為警察說 才過2禮拜提告太早==


ffgh43568 wrote:
4/3號11點 在 ...(恕刪)


碰到想裝死的爛人

就提告吧

有80%的機率換成他來找你,態度180度大轉變

=============================
6個月以內都可以提告

趁這段時間內

好好養傷,把相關單據準備好
警察的話對一半
先調解吧
直接上法院,法官也會調你們調解的紀錄
如都未申請調解,法官一樣會叫你們先和解
如果對方擺爛
簡單
把現場圖之類資料準備好
各式單據準備好
然後申請調解
個人建議2次左右
如果對方都不出來,那就太爽了
開始提告吧,勝率大概有9成以上

車禍如果無人死亡
就不用想得太複雜
還有不是吐你嘈
精神撫慰金??
除非你口才好到爆
不然.....省省
警察的意思應該是
要你先去看個醫生
拿個驗傷單當作證據而已啦

對方過失傷害的成立
除了證明對方有過失外
也必須告訴人因被告的過失行為受有傷害

而等到正式開庭時
可能是幾個月後
傷口可能都好了
到時候你說自己當時受傷多慘
根本沒辦法證明

所以不要看到警察就罵
有時候是為你好

m5clk wrote:
警察的話對一半先調解...(恕刪)


了解 謝謝 呵呵

mycoeba wrote:
警察的意思應該是要你...(恕刪)


恩 有阿 拿了驗傷單 只是A警局的警員(當初處理車禍的)跟B警員(管轄區的警員)說法不同

去申請了A警員說的驗傷單 結果到B警員那邊 說那張不能用==暈倒


昨天花了3小時 跑了2個警局 跟急診室 結果不能用 @@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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