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新聞:
吳木富說,政府推動ETC政策的目的,就是欲達成自動化收費、不造成國庫呆帳問題,如民眾未裝設eTag,或在計乘收費上路後,未向遠通申請帳號預儲金額、扣款,不僅可能容易忘記繳費,也可能形成國庫呆帳,因此,政府才會鼓勵民眾裝設eTag,且根據《規費法》規定,規費需事先繳納或者當場繳納,如採取事後補繳的方式,與法上恐有疑義。
請立委把這法修掉,ETC就可以寄帳單月結了吧
http://tw.news.yahoo.com/不貼etag可扣款-高公局-照相辨識是輔助-070835036.html
eric62 wrote:
吳木富說,政府推動ETC政策的目的,就是欲達成自動化收費、不造成國庫呆帳問題,如民眾未裝設eT...(恕刪)
ETC打9折就立即造成國庫損失 1成, 每月3200萬輛次計X4元, 損失就1.28億, 一年至少15億, 裝設eTag越多政府國庫損失就越大, 還不包括遠通要收的超過人工收費成本,這些損失都不在意了, 有需要那麼矯情去說: 造成國庫呆帳問題?
根據ETC營運現況, 遠通有全世界最尖端影像車牌辨識技術, 國庫呆帳每月都固定不到 0.001%, 不管使用率多高扣不到款的永遠只有 1000輛次, 40元計不過 4萬!
自己造成超過 10% 以上的損失不在意, 卻去在意不到 0.001% 呆帳, 姿勢了了!放著本就穩收 220億的事不做, 儘做些有孔無筍的事, 對經濟一點幫助也沒有!
TaipeiMartian wrote:如果是根據下列規費法
是哪一條提到的,我看...(恕刪)
http://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3&cad=rja&ved=0CD4QFjAC&url=http%3A%2F%2Fivy5.epa.gov.tw%2Fepalaw%2Fcons%2F9403%2Fcons0104.doc&ei=BT2KUbT-EYSfkQXQ_IEI&usg=AFQjCNELkY_N1s4zl04AFd_yHhUeEfsArg
的確沒有事先繳納...之規定
用google查“規費法 事先繳納”更是

ETAG實在是“不是不爆,時候未到”
如果收的錢進國庫,我認了,但是



公公局的公務員居然變成財團的代言人了,這不是米蟲是什麼?
遠通感應失敗收不到錢變呆帳,關你吳牧訃屁事,不是bot了嗎?你只要管遠通做好了沒,有沒有問題,沒做好罰錢,就這麼簡單,該做不做,這不是米蟲是什麼?
又那個規費法哪裡有"需預先繳納"的規定了?
為了財團隨便找了一個規費法來當幌子,提了一個法規內找不到的規定就想呼嚨用路人,這不是米蟲是什麼?
若預先繳納,未使用到的部分有算存款利息嗎?也是18%嗎?
延伸閱讀http://tw.news.yahoo.com/%E5%B0%8A%E5%9A%B4%E5%8F%97%E8%BE%B1-%E8%BB%8D%E5%85%AC%E6%95%99-%E5%AF%A7%E9%A1%98%E4%B8%8D%E8%A6%8118%E8%B6%B4-213000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