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造成受傷者(A機車、有受傷)要友人賠償機車體損及就醫醫療費用部份
友人B機車認為因C汽車違規停車造成視線不良
沒有看到A機車從C汽車前面回轉出來,而造成與A機車擦撞
在當下A機車車主在醫院也有向B機車車主求償
但B機車車主認為要在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出來後再處理賠償
![[請益] 交通事故和解談判及攻防](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305/mobile01-497ebf46a1867156d7bb7661e00c540f.png)
目前,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結果已出來
報告說明三方在這事件中的違規事項
C汽車部份:路邊停靠未向右側停靠
A機車部份:起步時未注意左右方是否有來車
B機車部份: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以上,說明B機車車主在這交通事故中並無任何違規事項
但還是深怕A機車車主惡意索賠(因他有受傷也有車損修理)
雖然,B機車車主也有些許破損或刮傷,攜帶的NB也因碰撞而有一缺角
但認為沒有無能使用的地步,所以也未去修理
因此,基於民法及刑法上
應該皆無過失,也盡到注意的義務
B機車車主認為願意在這事故中佔1-2成左右的損害賠償(因還有C汽車應負責任)
若A機車車主仍要B機車車主佔一半金額損害賠償(醫療費、機車車損、工作薪資等等)時
應該如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