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很好...但怎麼會修改成這樣勒

明天(13)開始...酒駕取締新制度要上路了
看來冤後亡魂事件非但沒有改善...但是冤望被逮民眾會越大幅增加

簡略修法重點
1.處罰條列第35條...酒測值超過0.15以上就處罰
2.刑法185-3...酒測值超過0.25就送法院

酒駕應該處罰故意犯或是惡意犯...要加重的應該是刑度或是處罰金額
而非改成現在這樣不上不下...(刑度提高一些...降酒測違規值)
很可笑的是...35條之前才改過...現在又改
立委在搞啥阿???
人民無知...媒體無能...立委諸公也跟著亂搞
國家亂啊

現在只能跟無知到民眾說...喝酒不開車這句話要改了
以後會變成...喝酒2天內不要開車


內行人大概會懂我在講啥

PS.或許未來還要增稅蓋監獄...因為酒駕被關的人會暴增
如果不蓋監獄...那就輕判性侵殺人毒販等罪犯(放他們出來)...讓他們挪出空間來
文章關鍵字
這樣不好?我還嫌太輕
沒事喝酒有好處?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就這10個字也不難理解

但路上還是一堆酒駕

駕駛人根本不當一回事

(既然喝了酒還開車...根本就是故意行為了)

越重越好...因為喝酒還開車....罰死他最好
乾脆只要不是0的通通罰好了??

北七修法,也只有那群????動物想得出來

處罰的重點在於酒駕肇事,一昧下修標準不知道在??




0.15,是要喝完酒後多久才會低於這個值? 順便修個法,政府免費提供每人一臺簡易的酒測機器好了... 免得哪天喝了一杯酒,睡一整晚(8小時),隔天起來是0.16就被抓去關zzz

imggy wrote:
明天(13)開始.....(恕刪)

只能試試看囉!
可能是學日本抓到就是去關,連繳錢免關的機會都沒有,
一般人就是有錢不怕關,關兩個月看你的工作怎麼辦,
請事假嗎?怕的是關回來之後你的位置有人坐了,
我認為還是會有效,儘管在日本都罰這麼嚴了還是有酒駕的發生,
但已經少了很多了。
對於不喝酒的人來說是樂觀其成的。

三星銀河系 wrote:
0.15,是要喝完酒後多久才會低於這個值? 順便修個法,政府免費提供每人一臺簡易的酒測機器好了... 免得哪天喝了一杯酒,睡一整晚(8小時),隔天起來是0.16就被抓去關zzz


終於遇到懂的人了...
人民的愚蠢...最後拿石頭砸到自己的腳
來看戲吧...
看看未來會不會又再度修法...

再次強調...酒駕開車本來就不對
但是法律不是無限上綱...亂搞
對啊我昨天晚上才去拉K,今天早上起來還是覺得有點四肢無力,不過我還是開車出去了,我如果開車開到睡著被警察攔下來我應該免刑責對吧? 因為我是昨天晚上去拉k,今天早上又沒去...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Spencer Ko wrote:
對啊我昨天晚上才去拉K,今天早上起來還是覺得有點四肢無力,不過我還是開車出去了,我如果開車開到睡著被警察攔下來我應該免刑責對吧? 因為我是昨天晚上去拉k,今天早上又沒去...


說得非常好...但是事情不是像你想的這麼簡單
所以才說...愚民很多啊

句子稍微改一下
我昨天晚上喝酒,今天早上睡醒起來精神奕奕,所以我開車出去上班了,沒想到遇到警察酒駕攔檢...靠...我都睡了一碗...酒測值還超過0.25... 然後跟警察說...我是昨天晚上去喝酒的,今天早上又沒喝

更嚴重的改法
我昨天晚上喝酒,今天早上睡醒起來精神奕奕,所以我開車出去上班了,沒想到被後車追撞...靠...警方處理事故時...酒測值還有0.03... 然後跟警察解釋...我是昨天晚上去喝酒的,今天早上又沒喝...況且我是被撞的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http://sun.cmgsh.tp.edu.tw/~99204/new_page_4.htm

0.25mg/l=0.05%
看來日本 挪威 瑞典也都是愚民啊

還是太輕 酒駕致死應該以謀殺罪論處

imggy wrote:
明天(13)開始.....(恕刪)


改來改去 還是一樣爛.....重點是

臨檢 執行率.....還有 酒駕傷人或致死的 刑責......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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