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犯X的!!殊不知為何台灣政府法律處處為犯人在講人權???酒駕就是蓄意謀殺,比真的蓄意謀殺還恐怖,因為他是沒有對象而是隨機的!!喝酒為什麼要開車,為什麼撞死人用罰金(有錢人)或坐牢(窮人)就可以了事,會怕嗎??在台灣坐牢應該也是有人權保護著,而因為酒駕被你傷著會撞死的受害者的人權又去哪了呢?台灣法律要死刑很困難,哪何不引進鞭邢呢??還是說立法者很多都是喜歡酒類呢???
BB&QQ wrote:1.人權重要??還是人命重要?? 不酒駕,誰敢找你麻煩???2.真要等到哪一天某高官子女被酒駕撞,有了切身之痛,我看才會開始重罰.......(恕刪) 1.人權重要.因為人權團體也會酒駕.之前新聞就有報了.所以人權團體一定會反抗!!2.高官子女基本上不會被撞.因為長期在國外.或是自身就是酒駕常客.或是有車隊隨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