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汽車用路人之人身安全前言: 為保護用路人之安全,已示我國政府茲茲在念人民安全為國之根本.繼乘坐公車要繫安全帶之立法.個人提議開車應該要戴安全帽,以避免翻車,擋風玻璃破損等意外間接或直接造成頭部受損.故特此發文提議.問題與討論: 樓下大大請發言^^"
yudalee1979 wrote:前言: 為保護用路人之安全,已示我國政府茲茲在念人民安全為國之根本.繼乘坐公車要繫安全帶之立法.個人提議開車應該要戴安全帽,以避免翻車,擋風玻璃破損等意外間接或直接造成頭部受損.故特此發文提議. 最好再加個防滾籠,還要記得帶護頸...
yudalee1979 wrote:主旨: 汽車用路人之...(恕刪) 讓我想到了2006年的烏龍法案.....二○○六年,為保障機車族道路安全,立法院在半夜火速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卻誤將修正條文修訂為「開車要戴安全帽」,讓民眾傻了眼。交通部只好用行政命令告知執法單位:開車不戴安全帽者不罰。上列文字.取自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