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汽車用路人之人身安全

前言: 為保護用路人之安全,已示我國政府茲茲在念人民安全為國之根本.繼乘坐公車要繫安全帶之立法.
個人提議開車應該要戴安全帽,以避免翻車,擋風玻璃破損等意外間接或直接造成頭部受損.故特此
發文提議.

問題與討論: 樓下大大請發言^^"
文章關鍵字

yudalee1979 wrote:
前言: 為保護用路人之安全,已示我國政府茲茲在念人民安全為國之根本.繼乘坐公車要繫安全帶之立法.
個人提議開車應該要戴安全帽,以避免翻車,擋風玻璃破損等意外間接或直接造成頭部受損.故特此
發文提議.


最好再加個防滾籠,還要記得帶護頸...

race01 wrote:
最好再加個防滾籠,還...(恕刪)


裝防滾籠是非法改裝喔!

yudalee1979 wrote:
主旨: 汽車用路人之...(恕刪)

有點太誇張

公道不用像賽車場啦!

但,這個角度看的確可以安全很多
如果車沒有側氣簾,那就要帶安全帽...

這樣大家會不會比較注重安全配備?

yudalee1979 wrote:
主旨: 汽車用路人之...(恕刪)


你先提議立法騎機車要穿防摔衣還比較實用...

法案過了再來LDS..不送了!!
我還以為開車戴安全帽是為了防止被球棒毆頭....

yudalee1979 wrote:
主旨: 汽車用路人之...(恕刪)

讓我想到了2006年的烏龍法案.....

二○○六年,為保障機車族道路安全,立法院在半夜火速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卻誤將修正條文修訂為「開車要戴安全帽」,讓民眾傻了眼。交通部只好用行政命令告知執法單位:開車不戴安全帽者不罰。

上列文字.取自中時電子報。
沒有強迫你戴
但為了安全你也可以主動戴耶


yudalee1979 wrote:
主旨: 汽車用路人之...(恕刪)
撞傷一個邵曉鈴修法修成這樣.
酒駕撞死這麼多人結果卻是世界最嚴的標準,最鬆的罰則.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