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輪到我用餐了 (無敵迴轉三寶飯)



算結束了吧

10-7晚
下午對方男朋友來電說只能出一半 然後修車四五萬還沒向我討
經曉以大義說明走上法律途徑 醫療費及後續 修車費 不能工作薪水補償(這項就直接賠到脫褲子了)
肇事方需負擔過失傷害責任等等 1萬多都不出 要出10萬以上嗎?
就掛電話讓他們去思考了

之後應該是自己有去問別人吧 知道勝算不大
晚上態度軟化 但只剩女方跟我在討論賠償事宜了
願意付醫藥費和解,這也是我最後底線。
其實我只希望實情趕快結束,大家回歸正常,其他後續我還出的起







10-7
有通知對方約警局處理後續協商
對方回復口氣有點衝
說她要備案 要調監視器(這也是我希望的)
強調說她車已修好 也沒有叫我賠 強調他車沒有很快等等

我都還沒說我的部分 就已經這樣了
後續方向要看對方態度了
如果真的太差
對方要負起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嗎?

從頭到尾我是受害者 態度禮貌溫和
不希望因為這樣被人家佔便宜
因為這樣我已經被同事朋友炮死了










10-6增加


果然被砲翻了
因為我也被同事朋友來說我撞傻囉? 這樣也和解喔~

現在狀況是
我目前並未和對方簽任何什么和解書
只是口頭說和解

對方當時態度也算OK
事後送我到醫院
問我要如何賠償
不過到現在我還未接到任何對方電話來談


目前狀況 我應該事先聯絡對方
還是去警察局做一下什么事嗎?

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意外 真的比較不懂程序






==============================


2號晚上6點40多分,行經化成路台電那
看見前方有路邊有車要準備開出來(有打方向燈)
我一直以為對方是要跟我同一個方向駛離
我減速煞車了一下,對方斜斜移出了半個車頭,結果又煞車了

終於輪到我用餐了 (無敵迴轉三寶飯)


看對方要等,那我就繼續前行
但事實不是這樣,我快要接近對方時
對方突然加速!!
前行!不是~~~~她是要迴轉

她橫過來時 已經來不及反應了
就直接撞上對方左側前方葉子板靠近車頭燈地方
我往前趴向了引擎蓋 滑向對向車道,我腳痛到連滾帶爬的坐到人行道
對方一下車....哀~~womem

終於輪到我用餐了 (無敵迴轉三寶飯)



結果對方一下車就問我說
對方:你為什么闖紅燈?
我:請問哪來的紅燈???

對方:你為什么騎那么快?我才開20耶 (OS: 一個小迴轉你用20開)
我 : 我也騎20啦(氣)

對方: 我有打方向燈喔
我 : 不是打方向燈就無敵啊~

對方:你電話幾號
我 :09XX......


--------------------
後來我拉起褲子 發現前方小腿脛骨處破了一個洞,血像水龍頭一直流
眼前也開始因為流血過多開始發白冒汗
對方說車子是租的,我跟你和解好不好?
這時間警察也來了,怎么樣要和解嗎?是喔那我們走了
後面我就搭上對方車子去掛急診了。
我請對方先回去處理他車子的事。我們後續再說

三天後我急著請醫師讓我出院了
1.醫藥費含急整自費總共一萬三千多
2.車子還在原地方,不支狀況如何,朋友幫我先移入停車格
3.住院期間公司前後各部門主管來慰問,要我確定OK可以在上班。

我只想速戰速決該賠的就賠也不想多拿,我要如何向對方求償呢?
我現在只想對方支付我所有醫療費用
我還可以主張其他嗎?
不知此交通意外互相負責比例如何呢?


謝謝

















文章關鍵字

newdriver wrote:
這時間警察也來了,怎么樣要和解嗎?是喔那我們走了
後面我就搭上對方車子去掛急診了。
我請對方先回去處理他車子的事。我們後續再說
...(恕刪)

所以警方沒有做紀錄?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newdriver wrote:
2號晚上6點40多分,行經化成路台電那
看見前方有路邊有車要準備開出來(有打方向燈)
我一直以為對方是要跟我同一個方向駛離
我減速煞車了一下,對方斜斜移出了半個車頭,結果又煞車了




看對方要等,那我就繼續前行
但事實不是這樣,我快要接近對方時
對方突然加速!!
前行!不是~~~~她是要迴轉

她橫過來時 已經來不及反應了
就直接撞上對方左側前方葉子板靠近車頭燈地方
我往前趴向了引擎蓋 滑向對向車道,我腳痛到連滾帶爬的坐到人行道
對方一下車....哀~~womem





結果對方一下車就問我說
對方:你為什么闖紅燈?
我:請問哪來的紅燈???

對方:你為什么騎那么快?我才開20耶 (OS: 一個小迴轉你用20開)
我 : 我也騎20啦(氣)

對方: 我有打方向燈喔
我 : 不是打方向燈就無敵啊~

對方:你電話幾號
我 :09XX......


--------------------
後來我拉起褲子 發現前方小腿脛骨處破了一個洞,血像水龍頭一直流
眼前也開始因為流血過多開始發白冒汗
對方說車子是租的,我跟你和解好不好?
這時間警察也來了,怎么樣要和解嗎?是喔那我們走了
後面我就搭上對方車子去掛急診了。
我請對方先回去處理他車子的事。我們後續再說

三天後我急著請醫師讓我出院了
1.醫藥費含急整自費總共一萬三千多
2.車子還在原地方,不支狀況如何,朋友幫我先移入停車格
3.住院期間公司前後各部門主管來慰問,要我確定OK可以在上班。

我只想速戰速決該賠的就賠也不想多拿,我要如何向對方求償呢?
我現在只想對方支付我所有醫療費用
我還可以主張其他嗎?
不知此交通意外互相負責比例如何呢?


謝謝



你怎麼會相信他車子是租的?有可能贓車、無照駕駛、酒駕等...
發生任何大小車禍~不管誰對誰錯~還是報警處理優先~
沒做筆錄~醫療+修車費自出~

newdriver wrote:
2號晚上6點40多分...(恕刪)

沒做筆錄?那...上帝保佑你
基本上我不跟這種開車冒冒失失的人和解的,因為態度有問題的話人品也會有問題;就算和解成立,後續賴帳的機會也很高
未報警、私下和解 = 不求償

就算報警先到現場的是一般員警,只是來充充場面、了解狀況
要出保險、上法院,員警才會真正通知 「交通隊警察」來

交通警察來之前都可以私下和解

私下和解後打110的記錄及員警來現場記錄都不能佐證
他們可能會註明私下和解並要你簽名,避免爭議不能證明什麼了

私下和解求償問題就看個人良心,你都說和解了他1塊錢都不賠給你也合理
別再浪費時間,趕快提出傷害告訴吧
版大實在太不了解台灣人了!
若沒作筆錄,
對方皮皮裝傻的機率極高...
受傷了還現場和解?
不能事後再和解嗎?
為何許多人說沒做筆錄=不求償?
那這樣出重大車禍無法當場做筆錄的是...?
只是說沒做筆錄少了分證明

況且就敘述來看至目前為止也不算和解,更不具法律效力
若對方因此棄之不理,就算說有和解也等同不履行...
那便該尋找有無監視器、目擊證人、當初那位警察等
向對方提起告訴(不好意思 個人對於法律條文不是很懂 煩請再多加查閱)
這…
如果對方是男的你會這麼easy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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