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新聞...轉載自「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6日 上午6:10」
直行道牽車右轉 男大生偷吃步挨罰直行道牽車右轉 男大生偷吃步挨罰
節錄文末...
北院認定,左男用牽行機車的迂迴方式,迴避該車道禁止右轉的禁制規定,以達到右轉忠孝東路的目的,判他敗訴。
想請問一下...究竟停下來熄火牽車...算不算是行人??
另外即便是用迂迴的方式...但這方式有違法嗎?
demo1234 wrote:
看到這篇新聞...轉載自「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6日 上午6:10」
直行道牽車右轉 男大生偷吃步挨罰直行道牽車右轉 男大生偷吃步挨罰
節錄文末...
北院認定,左男用牽行機車的迂迴方式,迴避該車道禁止右轉的禁制規定,以達到右轉忠孝東路的目的,判他敗訴。
想請問一下...究竟停下來熄火牽車...算不算是行人??
另外即便是用迂迴的方式...但這方式有違法嗎?...(恕刪)
記得之前 採訪 警方是說 同行人 不開罰
不過這則新聞 好像有引述法官裁決
說 如果裁決不罰 恐有鼓勵民眾用此方式 導致交通大亂的疑慮
始終認為 法>理>情 而不是 情>理>法
既然違法在先 就不要再拿上來討論了
同情心不是這樣濫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