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時常經過此路口,該路也在之前的路平專案重新鋪平繪製標線,一般這樣機車應該可以直接左轉,但卻有警察開違規左轉單,原因是有兩段式號誌。
好奇的是機車是否可主張路權,直接左轉?
(小弟都有乖乖兩段式左轉)

機車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機車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機車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機車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機車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機車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該路全線皆為兩線道,只在這路口前兩百多公尺才開始畫製成三線道,但此路口的外車道有公車停靠區,極多的公車可說是公車道。

小弟認為應該是在重新繪製標線時,考慮機車與公車群之間的安全,才把以前內車道的禁行機車塗消及增加機車待停區,但卻未將兩段式左轉號誌拆除。

舊的標線
文章關鍵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台灣的交通亂就是這樣,有禁行機車的車道到路口又有機車停等區,沒禁行機車的路段要求機慢車兩段式左轉!
我比較好奇的是用路人發現不合理的標誌、標線或號誌,卻好像不會去反映?
等到發生事故才看到相關單位出來改善
小弟在月初已經回報過,以下為回覆

該單位不知道有無來勘查,因為舊標線為三線道及有禁行機車,現在為路平之後的新標線並無禁行機車。

fanrien wrote:
不知道這個有沒有幫助...(恕刪)

http://www.facebook.com/fa5428
艾睿客 wrote:
小弟時常經過此路口,該路也在之前的路平專案重新鋪平繪製標線,一般這樣機車應該可以直接左轉,但卻有警察開違規左轉單,原因是有兩段式號誌。
好奇的是機車是否可主張路權,直接左轉?

被攔下就錄音或是錄影,並請教開單員警幾個問題!
此路段是否均為三線無禁行機車的一般車道,且為單行道?
回答:是!沒錯!表示此路段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規範設置
回答:不是!請問是此路段有禁行機車標線嗎?還是此路段不是單行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機車能不能行駛內側車道?
回答:可以!表示可左轉之車道,即內側車道,機車是可以行駛的!
回答:不行!請問有什麼規定不行嗎?還是有畫設禁行機車標線?

停止線前內側車道(可左轉之車道)有沒有機車停等區?
回答:有!沒錯!表示此路口機車停等區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4-2 條規範設置,等同證明前一個問題,機車可以行駛可左轉之內側車道。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4-2 條
機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車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且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之停止線後方。
但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
機車停等區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橫向(前後)線寬二十公分,縱向(二側)線寬十或十五公分,縱深長度為二點五公尺至六公尺,並視需要於機車停等區內繪設機車圖案或白色標字。

證實完機車可行駛可左彎車道,也有機車停等區,且可左彎車道無禁行機車,再請問員警是否要開單?
若員警執意要開單,就給他開吧!請記得要請員警註明不服取締項目,不然簽名就是表示認了,然後
1.請員警示範一次怎麼從內側車道,跨過中間車道,再跨過外側車道進入待轉區。
2.請問員警姓名和編號,打督察室或投書交通局或媒體。



艾睿客 wrote:
小弟在月初已經回報過,以下為回覆
該單位疑似未來勘查,因為舊標線為三線道及有禁行機車,現在為路平之後的新標線並無禁行機車。
似乎跟回覆有出入

再反映一次,並告知回覆與現實有不符,並將照片一起附上。
個人的見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開頭就說「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而路口就已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那就是得照規定轉。若是沒有才是以99條下面附帶的條款行動。
其實台灣的交通規則中矛盾混肴的情形很多,像台北市民權西路(捷運站前路段)及一些類似道路,雙向共六線道,也就是每向有三線道。原來在最內側車道有劃禁行機車,小的當年騎普通重機也被開罰過。不久這禁行機車字樣又被塗掉了,那意思是機車都可以走嘍?可是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的條文來看:
...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這樣的話,哪天市府想要坑人,也可以用第99條第一款來主張,最內側雖沒有禁行機車字樣,但機車騎上去了還是違規。
另一例,台三號省道落落長幾百公里,有的路段同向兩車道內側有禁行機車,有的沒有。小的就曾被開罰過機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但舉發照片中,路上沒有禁行機車標誌標線。而實地勘查最近的禁行機車字樣在一公里外,我以此提出申訴及抗告,得到的回覆是「本路段內側車道為禁行機車並無疑意」。
亂七八糟的啦!所以後來小的乾脆換騎大型重機,省得這些鳥氣。
根本就是錯誤規劃的產物

理論上,可行駛內側車道,就可以直接左轉:
行駛內側車道的機車,到了路口前看到兩段式的標誌,突然變換到外側車道,有比較安全嗎?

如果要兩段式左轉,應該離路口多遠以前,就先預告、提醒騎士換至外側車道呢?
還是乾脆內側禁行機車,比較省事?
(但是又解決不了外側車道老是被違停佔用,機車無路可走的問題)

恢復機車合理路權,才是根本之道
按照一般常理兩段式左轉標誌、待轉區及內線禁行機車其中一個存在就需要兩段式左轉,但這個路口很明顯是規劃錯誤,不然既然機車可以行駛內線車道,為什麼不能直接左轉? 請警察示範一下到路口兩段式左轉
這是在石牌捷運站旁的路口,
車流非常混亂,一堆車要左轉石牌路,
但是轉過去後,一定馬上會遇到紅燈,
所以一次只能過少數車輛,
因此交通必然打結!或許是這個原因,
就規定左轉機車要兩段式,以簡化車流,
但其實這沒啥幫助啦!
這裡最恐怖的是第三張照片裡的那些排班小黃!
由捷運站出來的許多旅客要到榮總或天母,
只要搭上小黃,他們就有本事直接由最左線車道,
截斷車流,然後右轉石牌路!!!
檢舉了幾次都沒有改善!

這個路口規劃者真的該打屁股!!!


我是嘎嘎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恕刪)


台灣交通亂最主要的原因為二
1. 九成以上駕駛不懂交通規則
2. 守法觀念差 投機心態盛

所謂的"單行道" 入口處依法設置"單行道"標誌
用以告示該道路為單向行車,已進入之車輛應依標誌指示單向行車
如該路段入口沒有標示單行道 則為雙向多車道 只是對向車道離你比較遠而已
台灣人交通觀念差到以為大家都同一個方向自己就在單行道?!
照這種邏輯 在所有有分隔島 高速公路 隧道的路段 機車騎士不就依法可以行駛內外車道?
顯然台灣普遍常識不足

再來機車停等區只是標示機車可以行駛左右兩車道 並不代表機車可以逕行左轉 這是兩回事
前面有網友說明了 如有標誌或只是燈號 依其指示
如沒有指示 按照交通標線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駛
該路口明確指示機車需兩段式左轉 欲左轉機車應先行駛外側車道 然後兩段式左轉
就跟你開車要右轉必須先換至外側車道一樣 有什麼問題
只是少數台灣的機車騎士喜歡騎在快車道 喜歡鑽車縫 所以才會有這種問題

還有 並非一定要有禁行機車標誌 機車才不能行駛內側車道
就像路口不需要特別標示"不准闖紅燈"一樣
如三車道以上路段沒有"機車可逕行左轉"標誌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機車只能行駛最外側兩車道 騎在最內側車道一樣違規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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