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02051836 wrote:感謝大大回覆那時只有...(恕刪) 這…就算閃光號誌也不可能兩邊都閃黃燈一定是一邊黃一邊紅閃黃燈路權優於閃紅燈叫你同事快回現場再確認,最好拍照有助肇則判斷,不會被轉彎車讓直行車這條唬住
你的圖沒有畫出撞擊點,假設撞擊點是在你畫的兩個箭頭處,我很懷疑轉彎車是轉得那麼規矩。因為承上假設,等於是轉彎車已進入車道一段時間才受到撞擊,除非直行車車速過快且未注意前方車況,才會撞上。理論上這種交通狀況都來自於,轉彎車未注意右方車況、直行車未減速通過路口。而在沒有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的狀況下,單以路權論是直行車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