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前20公里免費假的? 費用撥遠通 年逾4億
用納稅人的錢幫忙汽車車主特定時段免費,然後用國庫的錢圖利財團
那沒使用國道的納稅人,為何要有義務去為汽車車主向財團買單
高公局還振振有詞,因為合約所以有權動用沒使用國道的人民納稅錢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樣的行為合法合憲???有沒有ETC員工,拿你們最厲害的口才說服我吧
就是那個光 wrote:
新聞來源:前20公里...(恕刪)
明明每天的前20公里,都不用收費,為什麼還說是用路人自己買單,關鍵在於遠通和高公局之間的合約精神,是以總收入不變為前提,根據高公局和遠通的合約,高公局付給遠通的總金額包含前20公里免費範圍,每公里以0.03554元計算,以國道每天平均車流量160萬輛計算,這部分就超過4億,這筆錢當然不可能讓遠通自行吸收,就是轉嫁到用路人身上,方法就是遠通電收的硬體,每天統計全台每台車的里程,20公里到200公里每公里收1﹒2元,之後每公里收0﹒9元,之後遠通把收到的總金額以及統計到的總里程上繳高公局,高公局再撥錢給遠通,也就是說所有的錢都還是全體用路人付的。
=> 所以 遠通4億罰款 + 高公局付給遠通4億
那不就給遠通賺 8億
robin0222 wrote:
媒體老招了 標題殺人加刻意誤導
硬是把長程補助短程扭曲成前20公里免費假的
用路人也不等於納稅人
您得注意這一段
【高公局強調,這樣的算法是依照高公局和遠通電收之間的合約,而且民眾用路繳費以及高公局算給遠通的費用,費率不一樣,但高公局付給遠通的錢並沒有另外的預算,錢還是得從用路人繳費支應這前20公里,未必是所謂的免費里程】。
也就是說,用路人繳錢繳他的,但總體費用則是遠通跟高公局依照合約另外算
所有的車一定都會享受到前20公里,但不是所有車都會在200公里內將前面的十分之一免費里程打平,打不平的費用誰出,還不是要國庫掏錢
預儲在遠通的利息算遠通的,合約計算下不足的款項,又要拿國庫的錢來貼,真是好算計
重機喜好者
不這樣設計個局~隨便從國庫拿錢只會落得貪污之罪~
獨厚跟自己團體關係好的富商才能由政治獻金轉回自己手上~否則2016要怎麼拿錢選大家都不想自己掏半毛錢的
如果是個人就太冒險~不如集結成一黨看起來就合法
這是台灣目前黨政最慣用的手法.....政治獻金不非法化台灣建設都是有獨厚的嫌疑
選舉不先舉辦如公職考試驚天之難~證照化無證照不得參選~讓一些土包腦殘幫台灣立法只有恐龍而已
再者全國人民覺得人工收費乃比較恰當可保住台灣部分人飯碗養家餬口畢竟阿姨很多年過40~
要如何在去更生?
國家並無拿出妥善安排方式導致記者會連連~國道收費應該繼續人工才對
目前可是因為方便把這些人犧牲了沒飯吃了~這跟學校霸凌無異
因為多數民意可以隨便讓人沒工作?
因為多數民意可以隨便判人死刑?
因為多數民意可以拆了你家?
因為多數民意可以胡作非為?
因為多數民意可以冤枉好人?
聰明的人就可以聯想台灣有很多利用民意而製造了無益意的建設方便政商圖利
愚蠢的民意跟黑社會流氓集團無異~流氓小道欺負你難道不是也覺得自己好.過人多爽就好?
遠通並非初例打從五揚高價ETC跟好幾個建設都可以知道!台灣目前只是流氓黑道思想治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