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9號晚上~在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前發車連環車禍!!
我撞上去~連撞三台~

因為第二台已經先撞到第一台車了~所以我只要負責第二台車後保桿還有第三台車的所有修理費用!

只是現在第三台車的車主有頸椎受傷~
我有請他去看醫生並且開醫生診斷證明,好讓我可以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可是他的三張診斷證明都只寫"宜多休養"四個大字~也沒有寫須休養日期~
他說因為他是上班有在搬重物,公司的其他同事說可能要休養三個月!
所以他10/11號就跟公司請3個月假說要休養~

上星期一保險公司有約他跟我去八里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做第一次的和解會談~

他當下說他的最低要求是3個月的薪資~
他一個月39K多~所以三個月要11萬多~~

但當下保險公司就說依他的傷勢頂多只能申請領2萬塊~~

所以第一次和解失敗~


現在和解過後一個星期~保險公司有跟他說請他在多補一些證明~好讓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他去看醫生~醫生有跟他說只能請他每兩個星期來看一次~然後每兩個星期開一次證明~他當然是不同意!!


所以我猜應該是走法律途徑的機率比較高~~

如果走法律途徑~我會有刑事跟民事責任~~
民事部分是由保險公司承擔~
刑事部分我問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跟我說頂多判拘役幾天,役科罰金不會超過3萬~~不太可能判到1個月以上!
只是我會有過失傷害的案底~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依照這種類似的案件~大約會被判多久阿?
還有~他這樣開價11萬~是不是有點獅子大開口~=.=

照他這樣說~如果他同事說要休一年~然後他請一年大假~阿我不就要賠給他一年的薪資??
好像有點over~~=.=
文章關鍵字
原來頸椎受傷可以請假三個月休養...

車禍被撞的都會頸椎受傷,我被貨車推撞過(我完全煞停後才被貨車推去撞前車),頸椎就給國術館推拿一下,幾天就好了,所以只有跟對方談車禍理賠,完全沒談到傷害的部份,看來我虧到了

至於上法院,我的經驗是第一次開庭被打回去重新和解,到調解庭看調解委員怎麼說,有的會看情形勸原告降低理賠金額,有的就勸被告照數賠一賠,但很多原告都認為他要求的理賠金額一定都可以全額拿到,所以不願降低

不和解就再上法院(刑事庭),這時就可能會被判過失傷害,看這情形,大概是一個月,易科罰金3萬

刑事確定後就會再開民事庭,法官會依情形給判決,如果原告過於誇大傷勢,或是拿不出醫院證明,原告訴求的三個月薪資很可能就會被打折,尤其是根本就沒嚴重到要休養那麼久的,也很可能只賠醫藥費

比較難的部份是要讓原告了解,當你願意承擔過失傷害的前科記錄,他在民事庭很拿到的理賠可能會打對折甚至只有醫藥費,不如在和解時提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金額,對他比較有利

感謝Black Ocean大大的回應!!!

我今天早上有再跟對方談~
因為保險公司說最多可以申請到30000~而我本來就不打算出錢~不然買保險要做什麼?=.=
所以我是跟對方說我在出一萬~

對方就直接說我太誇張~要我在想一想~
他說至少要7~8萬~他才會覺得ok!

然後對方一直說是我肇事~
雖然我也跟他說我承認是我的錯~我也沒有肇逃~可是他好像就是咬住我這一點!!

我今天也有跟我的業務員連絡看可不可以提高到3萬5~如果對方還是覺得不ok~那就只能請他告我了~=.=

我會提3萬多是因為那天我們去談和解~對方看起來一點事都沒有~走路也沒有歪斜~~感覺也挺正常的!!
調解委員也跟他說建議他在去看醫生請醫生開診斷證明說他真的需要休養3個月~可是他就是聽不懂~~

調解委員跟保險業務員的都是說"需要休養多久~不代表你休養多久就一定會好~只是需要這個診斷證明"~
可是對方就覺得說"沒有醫生有辦法很肯定的說休養多久會好"~

調解委員都這樣說了~他還是不聽!=.=


話說~真的會判到1個月這麼久嗎?
我感覺不會很嚴重~應該只有幾天吧!!
首先 請他告你後....你可能被判2個月(過失傷害刑責),2個月大概都是基本起跳起始,而且這件事故你幾乎是100%肇責沒話可說,2個月易科罰金=60000
不過你還是要負擔他的醫療費用,以及工作損失....起碼4-5萬跑不掉

保險只出3萬的話....(6萬+4-5)-3你還要自掏腰包7-8萬(加一個前科)

我建議你 要對方開出確切的診斷證明以及休養時間,同時施壓保險公司盡可能賠多一點錢
不夠之處你再墊上餘額,這樣對你比較有利

譬如 理賠金壓到8萬,保險賠5萬+你賠3萬(或4+4),這樣都會比被告划得來
感謝yanyu_911大大的回應

我有跟保險公司的人談過~他是說如果真的走法律途徑~一切的賠償~只要在100萬以內都是由保險公司負擔!
所以我只要擔心刑事部分的役科罰金!

只是類似這種案件都可以判到2個月嗎?

之前有聽說過過失殺人也頂多判4個月~~
還是我知道的只是例外中的例外?
請問你保的是什麼險??
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你可以委由保險公司與他周旋就好,不必自己夾在中間難做人。
上面有大大提到了,這件過失傷害的最大值應該是兩個月易科約六萬罰金,但這不是給對造喔~
而一旦你成立過失傷害罪,對方就只剩民事庭可以申請賠償,就必須把所有單據拿出來且合理,才能要到錢,對你來說,損失金額可能相同,但拿到錢的人不同。
建議你可以找一些判例,跟對方講一次,若他堅持,就做最壞打算,留給保險公司去跟他浪費時間。
感謝michael_chen大大的回應


其實我當初也是打算讓保險公司的人跟他周旋~跟他談~
可是對方一直打我電話~跟我說他要跟我談~他說他不想跟保險公司的人談~~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賠償的部份我不用擔心!

我現在擔心的是刑責判刑的部分!

看來真的是以2個月為基本刑責~

我還以為可能只判幾天而已!!=.=
Vason1119 wrote:
其實我當初也是打算讓保險公司的人跟他周旋~跟他談~
可是對方一直打我電話~跟我說他要跟我談~他說他不想跟保險公司的人談~~(恕刪)

因為他知道以刑逼民對你才有效,對保險公司沒效~
而你籌碼也就是,萬一你不怕刑事罰則,他要花很多時間跟保險公司周旋~拿得到的也很少,除非他很有本事,有一位網友分享過對方大開口,花了兩年才跟保險公司要到17萬...
另外網路上有查到,過失傷害的基本刑罰好像是一個月,不是幾天;不過到底多少,都要看法官去酌量判刑,因此我才建議你看是不是自己找幾個判例,一方面在刑事庭時有所本,另一方面拿來當談判籌碼~

P.S.網路上說法很多,有一說是判拘役(六個月內)易科罰金,不列入刑事前科,不知有無大大可以開釋?
謝謝michael_chen大大的回應


這樣我知道了!感謝幾位大大的意見!!
我會在google一下其他的案例~
因為看起來對方不庭外和解的機率非常的高~~
這樣我也有個底~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對方在沒有強力的診斷證明的情況下請假三個月~我就要負擔3個月的薪資?這會不會有點誇張阿?

再說~如果真的有必要休養三個月~那醫生為甚麼不敢開診斷證明?

我覺得~依我這個案例來看~感覺對方是獅子大開口~~~~


有哪裡不對的話~請各外大大不吝賜教~~~



謝謝!!
Vason1119 wrote:
謝謝michael_...(恕刪)

我是右轉汽車被直行的機車撞上左前方
我現在遇到的狀況比樓主更扯
被要求六個月的薪資給付一日1800計算不打緊
還加上25萬的精神撫慰金+5萬的後續醫療費
住院費+看護費+交通費.....總共開口要80多萬!!@@
這才叫做獅子王吧~保險公司和我願賠到20萬,可是他老兄也不肯呀!
也是已經被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
我很有誠意的想要和解也是莫可奈何等著上法院
最後搞不好被逼到只能背上刑事案底加上付易科罰金
因為我也是真的賠不出來這麼鉅額的金額才保險呀!
現在也是一籌莫展等法院傳票開偵查庭.....
希望跟樓主一起加油~~共度黑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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