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里數有錯,這樣可以申訴嗎?
先說了我真的沒有超速
下午開在高速公路上的內線車道上保持著將近快100公里,還離員警抓測速點還有一段距離的地方,本來原本只有我一台車,快到抓測速點那裡外線有一台銀色車追上,本來想說可能我的速度雖然已經很快了但可能還是會會擋到車所以想切外線,但還沒讓外線的銀色車過去後方就有一台比我們2台還快的黑車過來原本在內線就急切外線(銀色車當時已在我右前方),這時應該就是員警拿著無法照相的雷射槍測速的時間點,經過警車旁我就已經比那2台車慢了且2台車已經都在我的右前方,警車就出來追我把我攔下,攔下後一個員警上來拿我的行照駕照說做個例行檢查,拿走後另一個隨後上來拿著1個雷射槍說我剛超速了時速121公里,機器給我看一下,沒照片,我先是講說怎麼可能後就說外線的那2台開的比我快怎麼可能是我超速,員警講說他是鎖定我的車沒錯,因為這是我第二張紅單,第一張是紅燈迴轉自認倒楣,但我是覺得冤枉所以就問了怎麼申訴後開單員警已經開好單了再講也沒用,叫我簽名我拒簽。
我是覺得員警在偵測車子超速那個鎖定點的準確性,快400公尺車子應該是個小小的點,對準時它雷射是打出去的範圍是會2台都會反射嗎?有沒有可能是剛好打到後方那台急切車道的黑色車?當時的我已經在減速想切外線了,怎麼可能還超速?
現在想起來還真後悔沒裝那種4鏡頭的行車紀錄器,2個前1個後1個對儀表版,不過弄好至少也要1萬多,景氣不好,沒錢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