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閃黃燈T字路口欲減速左轉,這個路口不必待轉,我有打方向燈但後車發現不及,剎車自摔,兩車未發生碰撞,對方僅擦傷初步分析研判說:肇事責任無法分析對方跟我求償3000元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我需要跟對方和解嗎? 如果上民事法庭我勝算高嗎?
這裡的因,就是太晚變換車道,到了接近路口時才從最外側一邊打方向一邊左轉造成影響對方原先的行車動線而害對方摔車這需要自己捫心自問是不是如此駕駛如果按照規則來,一毛也不用付,你還可以大聲的跟對方說是你自己未保持安全距離如果覺得心虛,那就多少賠一點醫藥費,畢竟你是事故的因LBruce0326 wrote:我現在怕的是對方咬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