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6 三民大順陸橋車禍.阿婆摔車駕駛淡定旁觀!

註明:轉帖

車禍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大順陸橋。

車禍時間:2014.3.16 -- PM 12:10。

紀錄車主表示:

看當時阿婆摔的超大力,我們嚇到趕快報警,
但汽車駕駛卻都沒下車查看阿婆傷勢,
之後阿­婆緩緩站起來撿取東西後表示沒事。我們才放心離開。

阿婆騎車滿兇的~~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仙草膽量超大竟然沒報警又不下車
阿婆騎快又不敢壓車危害其他用路人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修正:是Teana,感謝cpccpc大
以路權來說仙草應該幾乎是0肇事責任了

不過這裡是.......台灣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雖然是阿婆亂入汽車車道而擦撞
但汽車駕駛不論如何還是應該先下車關心一下比較好
至少保護一下阿婆避免被後車撞到
那是 teana 不是 super sentra
白車是怎樣

都不下車

不看一下自己的車有無損傷嗎?

還是要假仙一下看一下機車吧!

到時候阿婆回家葛屁了家屬會不會要告白車肇事逃逸?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高級書僮 wrote:
白車是怎樣都不下車不...(恕刪)

沒逃逸阿

在阿婆離開前都沒離開現場ˊ ˇ ˋ

我覺得應該要修個法

領有駕照者(汽機車皆然)

65歲後

每3年(或5年)通知其回監理站重測筆試及路考

不收費(收到通知後,需事先7日申請重測以避免作業混亂)

考不過就暫時吊扣駕照

直至筆試及路考通通考過為止(照現行考照規定,筆試/路考未過者,7日後方得再次測驗)

在通知重測3次後

不重測則強制吊銷駕照

-----------

最後再加一條

無照駕駛

違規現場抓到則罰款是正常20倍

如果發生事故

對方完全免責(酒駕不在此限)

一修成這樣保證三寶數量狂減XD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沒有壓車,再壓一點就不會碰撞了。

阿婆沒練好。
我用600D寫日記
白車蠻衰的

還好阿婆不是撞大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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